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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中国共产党云阳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县的贯彻落实。二是收集和处理本县各镇乡(街道)、各系统、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县委报告,根据县委的要求和布置开展调查研究。三是按照县委要求,督促检查中央、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市委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县各镇乡(街道)、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市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四是负责县委全委会、工作会、常委会、县委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五是负责县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党政军领导机关与市委、市级机关之间机要文件的快递任务。六是负责县委的公务接洽工作,安排县委领导同志的内外事务活动。七是协助县委协调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八是负责县委改革办、县委法治办日常事务工作。九是负责市对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协调、督导工作,全县年度考核评价方案制定及监督、检查和指导。十是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信息化发展规划拟定和实施工作,市党政专网电视会议系统云阳分会场的维护管理。十一是负责督促检查县级党群、法检系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十二是负责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保密工作和密码工作。十三是负责县委及办公室内外接待工作及县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十四是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是中共云阳县委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3个:督查室(副科级)、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科、文档科、党内法规科、会联科、组织人事科、保密科、机要科、财务科、后勤科、值班室,有部门管理机构3个:县委县政府研究室(正科级)、县委机要局(副科级)、县考核评价办公室(副科级);有部门挂牌机构1个: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有常设性工作机构2个:县委改革办、县委法治办;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委信息中心(正科级)。县委县政府研究室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调研一科、调研二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76.47万元,支出总计1,476.4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2.26万元、增长3.67%,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3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1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96万元,占68.98%;项目支出455.92万元,占31.0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9万元,较上年减少136.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2万元,增长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46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党代会、办公室主任培训费等专项经费81.25万元;追加车补、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等经费152.21万元。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02万元,增长14.76%。2016年新实行车补、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等增资政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87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党代会、办公室主任培训、车补、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等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85万元,占8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党代会、办公室主任培训、车补、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等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58万元,占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9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安排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为基数,单位实际缴纳按照职工个人总收入为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3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0万元,2016年新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等增资政策。公用经费318.60万元,较上年减少5.2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0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公务接待费4.9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 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48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5.24万元,下降1.6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 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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