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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上级开展的相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

3.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4.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5.承担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6.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7.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生态环境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信访受理科、法制科、生态环境执法一大队、生态环境执法二大队、生态环境执法三大队、生态环境执法四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5.91万元,支出总计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9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395.91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91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35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缴,人员增加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312.77万元,占7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8万元,增加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占3.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26万元,因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4.65万元,因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劳务费、公务车运维支出和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减少21.0%,主要原因是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维修费未及时结算支出。因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用车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维修费未及时结算支出。因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劳务费、公务车运维支出和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支出。因本单位2022年度开始单独编制决算,2021年度在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编制,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环境执法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单位无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宪宗,联系电话5518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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