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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19年3月31日,云阳委办发〔2019〕21号文件,印发了云阳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第三条  县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权限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县级权限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要求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毗邻区县建立并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按要求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和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监督管理环境监测机构。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本县的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督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及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参与推动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承担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云阳。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核与辐射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污染事态评估、事故调查、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指挥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核与辐射事故的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县生态环境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县环境保护督查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对接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承担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政务事项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会务、信访、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警机制,承担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按要求拟订并监督执行生态环境有关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年度部门预决算,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接受审计机关有关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三)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日常工作。

(四)水生态环境科。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承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承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牵头承办本部门承担的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常工作。

(五)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负责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会同毗邻区县建立并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常工作。

(六)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处理。负责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含电离、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按规定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牵头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总量与排放管理科。负责监督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有关综合性调研,组织起草本县生态环境政策、综合性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牵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等有关综合性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监测。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规划设置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参与推动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环境监测机构。

第五条  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职数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第六条  县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生态环境局包含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人事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

下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1个参公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环境应急管理(宣教信息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本级)、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云阳县环境应急管理(宣教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645.01万元,支出总计4645.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6.58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收入2360.5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收入10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64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6.58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收入2360.5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收入1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5.0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64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6.58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支出2360.5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14万元,占35.1%;项目支出3014.87万元,占6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45.0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36.58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收支2360.5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收支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58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收入2360.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项目较上年增加299.6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58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减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收入2360.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项目较上年增加299.6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1.68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缴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0.2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4245.45万元,占9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6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结转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以奖促治项目等资金1413.52万元,2022年度年中安排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以奖促治项目、环投集团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预算134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64万元,占1.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缴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5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81万元,减少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差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维支出和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7万元,减少2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运行及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91万元,减少4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购置税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2021年12月新购置应急保障用车购置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2021年12月购置应急保障用车购置税,上年购置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4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业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应急保障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维修费用未及时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3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应急保障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维修费用未及时支付。

公务接待费1.9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系统检查、调研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接待费支出管控。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225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元,车均维护费4.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车运维支出、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购置等机关运行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95万元,减少5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生态环境局下属的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分别单独列报决算,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云阳县长江如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编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3014.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云阳县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详见附件2.云阳县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局严格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项目申报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对项目建设的重要关键进行细化量化、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可操作,项目下达时同时批复绩效目标,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对标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23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绩效自评平均得分82.2份,评价优良率82.6%。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除个别指标因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未完成预期目标外,其余指标均如期超额完成。23个项目中4个项目项目周期较长,项目进度未达年度预期而评分稍低,其余项目均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宪宗,联系电话55181969。


附件1:

     云阳县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年度预算安排(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1672.74

7894.02

4845.01

其中:基本支出

1572.74

1630.14

1630.14

    项目支出

100

6263.88

3214.87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生态环境局机关、监测站和执法支队、应急中心职工及机关正常运行;

目标2:就是聚焦环保督察整改,切实解决一批我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目标3:完成生态功能区监测并提供相关数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现环境监管水平大提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大提升。

目标4:执法核查监督、排污许可证检查以及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投诉现场调查处置,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目标5: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市上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确保重点区块、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生态环境局机关、监测站和执法支队、应急中心职工及机关正常运行。聚焦环保督察整改,切实解决了一批我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完成生态功能区监测并提供相关数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现环境监管水平大提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大提升。执法核查监督、排污许可证检查以及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投诉现场调查处置,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市上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确保重点区块、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无重大环境事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具监测报告

120

120

1

1

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开展油烟污染治理

5

5

1

1

对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4

4

1

1

辐射安全监管单位

60

60

1

1

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巩固企业

5

5

1

1

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10

10

1

1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

4

4

1

1

开展环保产业调查

30

30

1

1

开展环境统计

60

60

1

1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培训

30

45

1

1

实际完成45家

开展生态损害赔偿

3

3

1

1

开展危险废弃物专项整治

1

1

1

1

开展重点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1

1

1

1

每年监测数量

289

295

1

1

澎溪河、团滩河、千丘河年巡河次数

36

36

1

1

千亿工业联系企业

9

9

1

1

砂石码头堆场扬尘检查

10

10

1

1

推进燃煤企业清洁能源改造

5

5

1

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00

100

1

1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5

95

1

1

现场监测采样样品数

2000

2000

1

1

县城区域内汽修场、喷绘印刷、干洗等企业检查

60

60

1

1

巡查指导检查企业、双随机企业检查次数

800

800

1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0

80

1

1

印刷环保宣传资料

5

5

1

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按期整改落实

5

5

1

1

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转数量

6

6

1

1

组织开展多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1

1

1

1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培训

186

186

1

1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1

1

1

1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综合训练

1

1

1

1

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会

30

30

1

1

开展危险废弃物专项整治

6

6

1

1

开展重点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1

1

1

1

每年监测数量

186

186

1

1

澎溪河、团滩河、千丘河年巡河次数

1

1

1

1

千亿工业联系企业

1

1

1

1

砂石码头堆场扬尘检查

30

30

1

1

推进燃煤企业清洁能源改造

6

6

1

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

1

1

1

多部门环境事件应急反应协作能力

明显改善

全部完成

1

1

监测人员监测业务水平

全部完成

1

1

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率

100

100

1

1

监测设备检定维护

全部完成

1

1

监测报告复查率

12

12

1

1

涉及本单位的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100

100

1

1

质量指标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348

357

1

1

1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2

100

1

1

监测数据准确性

100

100

1

1

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80

80

1

1

企业环境风险排查问题及时整改率

80

80

1

1

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

85

85

1

1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

1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2

100

1

1

行政执法规范率

98

98

1

1

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明显改善

1

1

1

指导企业问题整改率

90

90

2

2

指导企业自行监测

100

100

1

1

环评审批按时办结率

100

100

3

3

立案调查案件率

75

75

1

1

排污许可发证率

100

100

1

1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率

100

100

1

1

重点排污单位抽查率

100

100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推动云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生态补偿转移资金支付

1.6

1.6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5

5

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5

5

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3

3

行政审批简化程序、压缩时限、优化方式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2

2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5

5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5

5

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92

95

5

5

总分

100

96.1












云阳县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环投集团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 

主管部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50.6 

750.6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50.6 

750.6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重庆环投集团共运行管理云阳县2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

重庆环投集团共运行管理云阳县2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污水处理厂数量

29

29

10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污水处理厂故障处理时间

24

24

10

10

 

成本指标

运行成本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一定程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指标

7.5

7.5

 

生态效益

 

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100

100

7.5

7.5

 

年减少污水排放量

919

919

7.5

7.5

 

持续改善水体质量

90

90

7.5

7.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云阳县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2022年度第二批“以奖促治”项目-编制“南阳实践”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 

主管部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16.98 

10

 34%

3.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

16.98

 3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长滩河干流(含一级支流甲高河)、小江干流(含一级支流东坝溪、渠马河、洞溪河)、九龙溪干流、磨刀溪干流的《“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及评审、演练工作。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长滩河干流(含一级支流甲高河)、小江干流(含一级支流东坝溪、渠马河、洞溪河)、九龙溪干流、磨刀溪干流的《“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及评审、演练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长滩河干流(含一级支流甲高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小江干流(含一级支流东坝溪、渠马河、洞溪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1

1

15

15

 

九龙溪干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磨刀溪干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1

1

15

15

 

小江干流(含一级支流东坝溪、渠马河、洞溪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1

1

15

15

质量指标

通过专家评审并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或APP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100

100

15

15

 

社会效益

 

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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