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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云阳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

2)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章、规划;参与制定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移民环保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

3)负责辖区环境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依法履行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连续计罚等职责,依法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机制。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核查各部门、乡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8)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报和预测预警;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并建立管理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推广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10)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创建活动,指导生态示范与生态农业建设。

11)组织指导开展生态文明、环境友好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人事科),建设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安全监管科),污染物总量减排科,生态保护科,政策法规科,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下设环境监察大队1个参公单位、环境监测站和环境应急管理(宣教信息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11个片区环保所。

3.人员情况。

我局核编人数为76人,现有在职职工65人,退休人员9,遗嘱3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1人(含工勤1人),现有在职10人。下属单位监察大队参公编制20人,现有在职17人,监测站事业编制20人,现有在职17人,应急中心事业编4人,现有在职3人;11个片区环保所编制21人,现有在职2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面完成减排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完成《云阳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工作督查。组织9个督查组,对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牵头编制了城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负责整治情况巡查、督办等具体工作。建立大气主要污染物核查核算电子台帐,督促云阳盐化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装置。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2015年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37人次,检查企业513家次,下达限期整改企业13家,实施行政处罚50件,罚款146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3.7倍、9.6倍。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326万元;二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每季度对云阳排水公司和云阳盐化公司2家国控企业进行现场环境监察1次,督促云阳盐化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指导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和管理。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督促取水单位和辖区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进行整治,确保了饮用水安全。四是强化排污费征收。全年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326万元。

3.环境监测能力切实提高。一是精心编制“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点位规划,荣获全市二等奖。二是新招录2名人员充实到环境监测站;三是争取市、县环保专项资金109.89万元,添置监测仪器设备81台,为领导决策、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数据27807个;四是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主体竣工,预计明年6月投入使用。

4.固废辐射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认真开展危险废物、放辐射安全大检查,对未及时处置危险废物、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实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指导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公司新建通信基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督促已建移动通信基站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基站环评审批2个,验收1个。三是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管理,依法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278.8吨。

5.项目环保管理不断深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规定,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项目建设服务。今年审查审批项目环评104个,其中报告书11个,报告表35个,登记表43个,出具豁免手续15份;环保“三同时”验收23个,有效控制新污染。

6.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全年组织局相关科室清理出存栏50头生猪当量以上畜禽养殖企业757家,限期整改265家。依法查处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畜禽养殖企业24家,移交万州环保法庭强制拆除4家。完成青龙街道5家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搬迁。

7.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明显。组织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4个、市级生态镇12个,建成市级生态镇15个,市级生态村86个,县级生态村302个。

8.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一江四河”水质满足Ⅱ-Ⅲ类标准,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7.5%,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7天,优良率为97.8%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72.7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5.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费13.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费21.7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75万元;行政运行417.65万元;环境保护宣传费10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71.96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3.46万元;大气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水体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噪声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625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7.0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392.00万元;减排专项支出410.00万元;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专项资金17,878.00万元;住房公积金66.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99.8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1572.66万元。

2、本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8万元;项目支出7884.01万元。基本支出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5.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费13.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费21.73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75万元、行政运行417.65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4.72万元、住房公积金66.80万元;项目支出为大气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水体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噪声污染治理费20.00万元、排污费安排的支出541.5万元、农村环境保护392.00万元、排专项支出262.01万元、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专项资金6628.5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2998.5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1572.66万元。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我局共有车11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监察执法6辆、环境监测车辆3辆,环境监测采样艇1艘,年初预算运行维护费68万元,实际支出费用50.89万元;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公务接待18批次,支接待费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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