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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县城规划区内排水排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和县城污企业行业管理除外,以下同),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本地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河道沙石资源和水能资源;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

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定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节约用水工作。

4.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水资源公报。

5.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查或转报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程和规范。负责除三峡水库外的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6.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止水旱灾害,制定城乡防汛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制定城乡防洪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7.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督预报的责任;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的建设管理。

9.负责城乡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排水的行政管理;负责实施城乡排水许可和排水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城乡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案件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水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单位内设职能部门12 个,下属单位 9个。云阳县水务局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云阳县水务局机关、云阳县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云阳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云阳县水利工程站、云阳县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云阳县水土保持站、云阳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服务中心、云阳县供排水服务站、云阳县水质监测站),9个水管站独立核算(云阳县南溪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江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凤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故陵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双江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龙角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高阳水利水保站、云阳县红狮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平安水利水保站)。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水务局机关、9个水管站(云阳县南溪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江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凤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故陵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双江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龙角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高阳水利水保站、云阳县红狮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平安水利水保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143.02万元,支出总计40,143.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7.46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479.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7.7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9.0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664.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0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0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小。其中:基本支出2,742.65万元,占12.13%;项目支出19,866.51万元,占87.8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53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3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加快支付进度,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7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7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41.84万元,增长904.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664.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0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1.0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1.73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53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3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加快支付进度,结转、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1.27万元,占7.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60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项目没纳入年初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53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7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 。

(3)节能环保支出136.60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2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是年总追加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1,448.00万元,占6.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00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中调减。

(5)农林水支出19,071.26万元,占8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4.30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人员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135.51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9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高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3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10万元,增长67.40%,主要原因是扶贫等方面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60.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93.71万元。本年收入2,12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22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59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77万元,下降27.30%,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418.28%,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开展如扶贫工作等,发生车辆等方面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0万元,下降38.3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发生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没有发生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0万元,下降34.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8.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102.26%,主要原因是扶贫、接受审计等工作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9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42批次7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7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1万元,增长99.87%,主要原因是扶贫等相关工作开展,增大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政府采购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对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的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绩效进行对比,我县水利发展资金的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可评价为优秀等级。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工作扎实到位

一是资金及时分解下达。所有水利发展资金均能在收到市级资金文件后两个月内分解下达到项目预算单位,故应得10分实得10分;二是所有预算资金全部及时到位,应得5分实得5分;三是资金安全使用,未发生违规使用水利发展资金的事件,应得10分实得10分;四是各项目实施单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应得2分实得2分;五是各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得3分实得3分;六是建立健全了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应得1分实得1分;七是准确、完整填报绩效管理相关资料,应得4分实得4分;八是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及资金安排情况,应得5分实得5分。

(二)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目标

1.产出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1)数量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除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差0.6km暂未完成目标任务外,其他项目的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故应得20分实得18分。

(2)质量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按加权平均计算,我县完工项目的初步验收率为70%,但验收合格率为100%,故应得9分实得7.2分。

(3)时效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17年底,我县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88.7%,达到预期目标要求;2018年6月底,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为97.8%,与预期目标的100%略有差距,故应得9分实得8.8分。

(4)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每个项目的单价均控制在批复控制的单价内,故应得2分实得2分。

2.效益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1)经济指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恢复灌溉面、改善灌面、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供水能力这4个指标均超额完成,故应得4分实得4分。

(2)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符合预期目标,故应得11分实得11分。

3.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区受益群众的民意调查,群众对工程建成后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故应得5分实得5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区县(自治县)

云阳县

省级主管部门

市水利局

得分

评分标准

区县财政部门

云阳县财政局

区县主管部门

云阳县水务局

——


预算
到位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6737.3

实际到位数:

16737.3

——


其中:中央财政

6034

其中:中央财政

6034

——


市级财政

9112.5

市级财政

9112.5

——


区县财政

8.5

区县财政

8.5



其他资金

1582.3

其他资金

1582.3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目标1完成情况:中小河流治理7.9公里;
目标2完成情况:两个水库的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
目标3完成情况:145个贫困村饮水运行维护;
目标4完成情况:山坪塘1981口;
目标5完成情况: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
目标6完成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的县数1个,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的县数1个;
目标7完成情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km2。

目标1完成情况:中小河流治理7.32公里;
目标2完成情况:两个水库的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
目标3完成情况:162个贫困村饮水运行维护;
目标4完成情况:山坪塘1984口;
目标5完成情况: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
目标6完成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的县数1个,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的县数1个;
目标7完成情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km2。

——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单位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


管理
工作

项目
决策

10

资金
分配

10

分配结果

——

10

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

能在收到市级资金文件后两个月内分解下达

10

资金及时分解下达,每延迟一个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管理

30

资金
到位

5

区县财政资金到位率

——

3

100

100

3

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数除以预算数,按比例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到位时效

——

2

及时到位

及时到位

2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资金
安全

10

资金问题

——

10

资金安全使用

未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事件

10

各类检查中存在资金问题的,每个事件按情节轻重扣1分、2分、5分或10分,扣完为止

组织
实施

5

组织领导

——

2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各项目均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2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各1分)

管理制度

——

3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2分);未严格执行制度根据情节扣1-3分

绩效
管理

10

制度建设

——

1

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

1

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1分)

填报质量

——

4

准确、完整

准确、完整填报绩效管理相关资料。

4

填报准确(2分)、填报完整(2分)

报送时效性

——

5

及时报送

及时报送

5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及资金安排情况(3分),每超一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2分),每超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
绩效

产出
指标

40

数量
指标

20

1.各渠道资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

20



18

第1、3、4、8、9未完成一项扣2分,其余数量指标未完成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0分)

其中: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



2.新建、改造“五小水利”工程

1981

1984

3.治理中小河流长度

公里

7.9

7.3

4.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2

12

5.新建小型水库



6.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的县数

1

1

7.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的县数

1

1

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6

16

9.实施河湖水系连通项目



10.建设(改造)重要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点



项目
绩效

产出
指标

40(续前
表)

数量
指标

20
(续

表)

11.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万亩

20
(续

表)




第1、3、4、8、9未完成一项扣2分,其余数量指标未完成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0分)

12.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库工程)




13.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闸工程)




14.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泵站工程)




15.节水型社会建设




16.量水站网建设




质量
指标

9

1.截至2018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6

100%

70%

7.2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6分)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3

100%

100%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3分)

时效
指标

9

1.截至2017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5

80%

89%

8.8

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80%以上得5分

2.截至2018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4

100%

98%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4分)

成本
指标

2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是/否

2

2

每出现一个实际执行中超过超概算的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效益
指标

15

经济
效益
指标

4

1.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万亩

1

0.52

1.3

4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分)

2.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

1

2.33

4.4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分)

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公斤

1

713.5

719.9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分)

4.新增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

1

84.12

85.37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分)

社会
效益
指标

4

1.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1.5

1.2

1.2

4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5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1.5

0.26

0.26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5分)

3.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1

135.96

135.96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1分)

生态
效益
指标

4

1.新增年节水能力

万立方米

2



4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2分)

2.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2

16

16

按绩效目标完成比例得分(2分)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3

1.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是/否

2

3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指标1得分不超过1分

2.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是/否

1

满意度
指标

5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指标

5

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90%

95

5

满意度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90%以上得5分

总分

100


100



100



96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37.29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县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88.7%,达到预期目标要求;2018年6月底,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为97.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中小河流治理7.32公里,二是两个水库的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生态修复;三是162个贫困村饮水运行维护;四是建设山坪塘1984口;五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六是建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县1个;七是建成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县1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治理中小河流没有完成,工程验收率和投资完成比例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施工单位等,及时进行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及时完工。

(四)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37.29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县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88.7%,达到预期目标要求;2018年6月底,市级以上资金的投资完成比例为97.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中小河流治理7.32公里,二是两个水库的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生态修复;三是162个贫困村饮水运行维护;四是建设山坪塘1984口;五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六是建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县1个;七是建成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县1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治理中小河流没有完成,工程验收率和投资完成比例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施工单位等,及时进行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及时完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云阳县水利局财审科:0235516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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