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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按照《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县水务局、县移民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云阳县水利局,合并后云阳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并挂云阳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县级水利有关制度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并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云阳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云阳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云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三峡工程移民相关工作。负责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相关事项的处置,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三峡移民后期发展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重点扶持项目。负责三峡库区基金使用管理。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组织三峡水库蓄退水影响处理。负责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本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协调解决,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4.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规定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事务。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水利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网络安全、保密(机要、值班)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水利协会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

    3.财务审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市级和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实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称、职业技能申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培训工作及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群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5.水政水资源和行政审批科。负责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云阳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负责水资源调度并监督实施。

    6.河道管理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和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跨行政区域河道管理的协调并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件,负责县管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7.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起草拟订河(库)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县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监管及相关工作。承担云阳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水土保持科。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负责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参与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承担云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水利水电科。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

    10.三峡库区工作科。负责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相关事项的处置,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三峡移民资产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基金使用管理。牵头负责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意见,提出三峡后续项目年度资金使用建议方案,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合规性审核、报批和实施监管。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项目和运行调度有关工作。承担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查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新增大中型水利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登记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编制三峡移民后期发展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重点扶持项目。

    12.监督科。负责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发展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水利投资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含三峡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3.信访科。负责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信访稳定工作。

    14.另局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云阳县三峡水库管理办公室;下属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阳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站、云阳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云阳县水利工程站、云阳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云阳县水土保持站、云阳县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云阳县水质监测站),9个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南溪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江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凤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故陵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双江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龙角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高阳水利水保站、云阳县红狮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平安水利水保站),在县水利局机关一个账套统一核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9个水管站(云阳县南溪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江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凤鸣水利水保站、云阳县故陵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双江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龙角水利水保站、云阳县高阳水利水保站、云阳县红狮水利水保站、云阳县平安水利水保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云阳委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将原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归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归县生态环境局;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归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归县应急管理局;组建县水利局。将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水利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水务局、县移民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机关账务,合并原水务局下设9个水利水保站账务,统一在云阳县水利局机关账务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8,982.99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总计88,982.99万元(包括结转结余资金)。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38.18万元、增长127.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收支。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1,96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89.07万元,增长121.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账务。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69.8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7,013.1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8,2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40.01万元,增长262.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账务。其中:基本支出3,960.85万元,占5.06%;项目支出74,290.11万元,占94.9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0,73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01.83万元,下降38.7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对以前年度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拨付应付未付的项目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982.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838.18万元,增长127.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6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67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项目增加收入。较年初预算4015.14万元增加17,852.12万元,增长444.6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的水利发展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3.50万元,增长77.8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经费增加;二是2019年度推进项目进度有力,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将2018年结转水利建设资金15,640.15万元在2019年支付,2019年末结转下年仅370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9.86万元增加65.9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项目增加支出;二是上级转移支付的水利发展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37.89万元,下降76.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推进项目进度有力,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对以前年度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拨付项目款项,对于超两年未使用的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4.16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8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人员社保开支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1.65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人员社保开支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385.96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预算,本年支付。

    (4)农林水支出34,122.05万元,占9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61.99万元,增长70.10%,主要原因2018年结转水利建设资金,在2019年实现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8.49万元,占0.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3.96万元,增长123.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人员开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0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47万元,增长147.3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人员开支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565.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029.77万元。本年收入30,10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77.41万元,增长1,316.45%,主要原因是合并原移民局,增加三峡移民后扶、三峡后续工作等项目。本年支出42,63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46.51万元,增长2,578.09%,主要原因是合并原移民局,增加三峡移民后扶、三峡后续工作等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75万元,下降60.3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9万元,增长63.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水务局、移民局、9个水利水保站增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91万元,下降66.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移民局、下设9个水利水管站增加支出。

    公务接待费14.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进行水利行业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相关方面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4万元,下降49.5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31万元,增长194.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移民局、下设9个水利水管站增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9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47万元,增长147.3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移民局、下设9个水利水管站增加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万元,下降95.3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53.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247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水利资金下达项目计划4批次,经过精心组织实施,4批次项目均圆满完成任务目标,达到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歧阳茶园水厂安装抽水泵、抽水管道和修建高位蓄水池;(2)高阳镇皇城村水厂购安超滤设备1套,臭氧消毒净水设备1套;(3)院庄水厂新建15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及管道400米等;(4)凤桥水厂新建10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等;(5)龙堰社区9组安装22kw泵级一套,安装变压器1台,安装电线700m;(6)黄石水厂新建铁炉沟水源工程1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6万元,执行数为1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数量6各,二是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三是饮水设施改造后水质达标率大于85%,四是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五是安全饮水工程补助标准500元/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二是绩效管理要科学、合理化。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云阳财农〔2019〕62号-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局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06]农业科

实施单位

[503001]云阳县水务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6

其中:财政拨款

1206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1:歧阳茶园水厂安装抽水泵、抽水管道和修建高位蓄水池;
2:高阳镇皇城村水厂购安超滤设备1套,臭氧消毒净水设备1套;
3:院庄水厂新建15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及管道400米等;
4:凤桥水厂新建10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等;
5:龙堰社区9组安装22kw泵级一套,安装变压器1台,安装电线700m;
6:黄石水厂新建铁炉沟水源工程等。

1:歧阳茶园水厂安装抽水泵、抽水管道和修建高位蓄水池;
2:高阳镇皇城村水厂购安超滤设备1套,臭氧消毒净水设备1套;
3:院庄水厂新建15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及管道400米等;
4:凤桥水厂新建100方高位水池,购安500方超滤水处理设备等;
5:龙堰社区9组安装22kw泵级一套,安装变压器1台,安装电线700m.
6:黄石水厂新建铁炉沟水源工程1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数量(≥**个)

>=6个

6个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00%

100%

★★★饮水设施改造后水质达标率(≥**%)

>=85%

85%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安全饮水工程补助标准(**元/人)

>=500元/人

500元/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

>=95%

95%

★★★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人)

>=42775人

42775人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3744人

3744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年)

>=10年

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95%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决算公开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云阳县水利局办公室(023)55166772,财审科(023)5516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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