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社会保险局于2015年8月由原云阳县社会保险局与云阳县医疗保障局组建而成,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16个内设机构,核定编制61名。原医保局下属机关医务室纳入社保局管理,医务室编制5名。因此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比上年增加1个。
我局主要负责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以及待遇核发、稽核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发放工作,承办职业年金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医务室负责对全县离休人员一般疾病的诊治和服务工作,对参加基本医疗和合作医疗的人员服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情况:本年财政收入2045.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12.77万元,本年收入总计2558.55万元。
(二)2015年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54万元,占支出的47.23%,比上年增长167.74%;主要是医保局合并入社保局和新招录4人,人员由上年的30人变为70人,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33.46万元,占支出的52.77%,比上年增长144.17%;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251万元已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占增长的38.18%,比上年增加代发业务离休干部医药费266.93万元,三煤矿余命医疗费5.66万元,关破企业参加职工医保补助77.22万元,占增长的53.21%,比上年增加全民参保登记、合作医征收等对乡镇的工作经费56.65万元,占增长的8.61%。
全年支出214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43.14万元,占支出的25.29%;商品和服务支出452.87万元,占支出的21.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65万元,占支出的41.28%;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65.34万元,占支出的12.35%。
2015年结转结余410.5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3万元,实际支出27.24万元,节约支出15.76万元,比预算节约开支36.65%。
(二)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948人次,比预算节约5.25万元,节支率43.75%。公务车保有量5辆,全年运行维护20.49万元,比预算节约10.51万元,节支率33.9%。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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