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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本县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县内人民武装工作;领导本县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负责国防动员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加强自身正规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战备、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二)机构设置。军事科、政工科、保障科。

(三)单位构成。云阳县人民武装部下辖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副科级。核定编制11个,在编在岗人员1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32.97万元,支出总计232.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经费开支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9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其中:基本支出232.97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9万元,增加86.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财政追减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减少2.39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公用经费。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减少2.39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公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6万元,占78.3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8万元,占1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1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和维修、综合楼水电费、邮政机要邮寄费、职工差旅费、营房零星维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保养、购买油料、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1年会议费支出1.77万元,比上年减少6.77万元,下降79.27%,主要原因是记账科目调账。

2021年培训费支出131.49,比上年增加66.57万元,增加102.54%,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划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2021年组织训练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从自我评价情况来看,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因项目涉密,暂不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74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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