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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的规范性文件。

3.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

4.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拟定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7.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拟定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产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11.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发展外向型农业。

12.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3.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4.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15.负责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运输、邮寄和携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市境准运证核发,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水生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的职责;负责市农委委托的农药广告审查、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职责。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内设行政机构15个: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干部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经营管理科、发展规划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生态环保科、科教信息科、种植管理科、养殖管理科、农田建设科、“五大件”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1.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2个:云阳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云阳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站。

2.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8个:云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云阳县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云阳县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监测站、云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云阳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云阳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云阳县畜牧发展中心、云阳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2695.05万元,支出总计4269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6.06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决算。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69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1.03万元,增长42.9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7.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5727.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575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2.19万元,增长53.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加快进度。其中:基本支出5200.71万元,占14.55%;项目支出30551.04万元,占85.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5.56万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结转资金变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95.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58.94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大、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69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1.03万元,增长30.0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47.54万元,增长557.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款,比如云财农2020-10011万、云财农2020-1020.41万元,云财农2020-105300万元,云财农2020-1212234万元、云财农2020-158911万元、云财农2020-16392万元,云财农2020-17849万元,云财农2020-255624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43.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5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2.19万元,增长35.0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92.63万元,增长194.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款并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56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0.17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89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9万元,减少1.87%,主要原因是项目款缴回财政

(3)节能环保支出2200万元,占5.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3.71万元,增加348.7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款。

(4)农林水支出32068.98万元,占7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9.76万元,增长195.8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大,单位人员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00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补助资金39万。

(6)住房保障支出216.62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12万元,增长40.77%,主要原因是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5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87万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是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2万元,减少52.88%,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总额有所下降。较上年实际支出减少10.05万元,减少12.7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总额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买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购买公务用车,今年未购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9万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下乡等任务重,使用公车频率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3万元,增加8.54%,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导致数据加大。

公务接待费1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2万元,下降38.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3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构职能职责扩大,检查接待任务多,检查接待人员变多,果业中心、畜牧中心汇总上报,导致数据加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363批次16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48万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总额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万元,减少36.17%,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的影响,减少开展会议的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8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36万元,减少49.02%,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农药种子、肥料、确权颁证证书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结合预算编制分工、落实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的审核、健全内部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按质完成;二是认真编制每个项目预算目标、对于阶段性项目、常年性项目,还编制了中期规划绩效目标;三是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各类项目,逐项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四是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规划、项目报告等已有成果,使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合理。2020年农业农村委完成全年绩效管目标情况良好。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本单位对29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266.3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及评分表

(2020年度)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专项实施期

2020内

省级财政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区县财政部门

有关区县财政局

区县级主管部门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9073

其中:中央补助

9073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保护耕地地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分值

区县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78分)

数量指标
(20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20分)。

100%

100%

实际兑付农户数占应兑付农户数比例,结合该项指标分值确定。

相关文件、方案、中国农民补贴网数据、补贴发放银行兑付数据、拨款文件等佐证材料

20

质量指标
(20分)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3分)。

不发放补贴

100%

未发放补贴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方案、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材料

3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发放(5分)。

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

100%

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的,得5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方案等佐证材料

5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制定(3分)。

符合市方案要求

100%

符合市方案要求,制定方案,且备案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等

3

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2分)

按市方案要求报送

100%

按市方案要求报送的,得2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相关文件等

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数据备案(3分)

数据准确

100%

数据准确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相关数据资料等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分)

不发生

100%

不发生的,得2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相关投诉举报、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材料

2

村社干部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2分)

不发生

100%

不发生的,得2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相关投诉举报、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材料

2

时效指标(23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10分)

市方案规定时限前

100%

规定时限前发放的,得10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方案、中国农民补贴网数据、补贴发放银行兑付数据、拨款文件、相关投诉举报、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材料

10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报备(3分)。

市方案规定时限前

100%

规定时限前报备的,得3分;超规定时限10日前报备的,得2分;超规定时限20日前报备的,得1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相关文件

3

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3分)

市方案规定时限前

100%

规定时限前报送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等

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电子数据备案(4分)。

市方案规定时限前

100%

规定时限前报送的,得4分;超规定时限1日报送的,得3分;超规定时限2日前报送的,得2分;超规定时限3日前报送的,得1分;超规定时限4日及以上报送的,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相关数据资料

4

下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数据报送(3分)。

市方案规定时限前

100%

规定时限前报送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

3

成本指标
(15分)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发放(7分)。

按程序审核、公示、发放

100%

按程序审核、公示、发放的,得7分;公示未到位扣分,按7分分值结合抽查乡镇公示未到位率确定。

相关文件、方案、公示、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材料

7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3分)。

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安排

100%

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方案、拨款文件等佐证材料

3

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5分)。

开展督查

100%

开展督查的,得5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方案,音像资料、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佐证资料

5

效益指标
(12分)

经济效益指标(3分)

种粮大户增收(3分)。

10%以上

100%

种粮大户增收10%以上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相关收支情况资料、会计凭证等

3

社会效益指标(3分)

种粮大户发展规模(3分)。

增加

100%

种粮大户户数或面积增加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等

0

生态效益指标(3分)

秸秆露天焚烧(3分)

不发生

100%

不发生的,得3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相关文件、实地随机抽查走访结果等

3

可持续影响指标(3分)

耕地质量(3分)

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100%

鼓励、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耕地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的,得3分,反之,不得分。

市级方案、区县方案、相关文件资料等

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5分)

90%以上

100%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达90%以上的,得5分,反之,该项不得分。

调查走访结果、相关资料、数据等

5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5分)

90%以上

100%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达90%(含90%)以上的,得5分,满意度90%以下或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披露的,该项不得分。

调查走访结果、相关资料、数据等

5

总分100分

——

——

——


——

——

97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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