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果品产业发展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果品产业(不含干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农委对全县果品种苗、果品品种和果品质量的监督及管理,指导果品种子检验、果品苗圃生产;对全县果品产业项目进行管理;负责全县果品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全县果品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果品生产的规划、布局、设计,负责全县果品资源管理,负责全县果品优新品种及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协助果品植物检疫;负责全县果品商品化处理的技术培训、指导、咨询,指导全县果品加工、贮藏、物流和销售,指导果品产业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两科一室(办公室含计划财务、生产发展科、市场营销科)。与去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042.06万元,支出总计2,042.0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305.17万元、下降38.99%,主要原因是果品项目已整合为扶贫资金,由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单位项目收入支出经费来源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1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0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9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6万元,占28.74%;项目支出926.02万元,占71.2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2.58万元,较上年减少668.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存量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58万元,下降38.86%。主要原因是果品项目已整合为扶贫资金,由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单位项目收入支出经费来源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46万元,增长128.8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81.8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77.62万元,其中追加下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52.6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16万元,下降32.90%。主要原因是果品项目已整合为扶贫资金,由扶贫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单位项目收入支出经费来源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93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0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农林水支出1,206.53万元,占92.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率提高,项目拨款进度加快;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9.54万元,较上年增加6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等。公用经费33.91万元,较上年减少1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创建节约型单位的要求,加强管理公用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指导柑橘产业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管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3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柑办撤销,原长柑办用车所发生的公务用车费用并入果业局所致。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企业来云洽谈水果产业发展及营销、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兄弟区县来访的考察调研团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控制较好。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20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维修费、水电物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5.18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创建节约型单位要求,运行经费支出控制较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对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柑橘专项开展了绩效评估,综合自评得92分。
1.实施方案制定(10分,综合得10分)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下发的申报文件要求,及时将申报指南在云阳果业网、党政网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申报企业进行公开申报。对收到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果业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评审,遴选出具有操作性强、项目建设内容全面、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新建标准果园、柑橘果园改造、柑橘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营养配方施肥技术推广4个项目实施方案按时上报到市农委备案,市农委、市财政局进行了备案批复。4个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并按时上报,自评综合得10分。
2.支农资金整合(16分,综合得13分)
一是整合资金的规模。2016年云阳县申报批准中央现代农业秤发展项目柑橘专项4个资金695万元,通过整合长江绿化柑橘带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特色效益农业、扶贫等项目资金1140万元,达到中央现代农业柑橘专项国家投入的1.6倍,自评综合得8分。
二是整合资金渠道。整合资金主要来自于年初预算、部门项目资金和市级资金统筹等,现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自评综合得5分。
3.资金项目管理(16分,综合得16分)
一是管理制度建设。从2012年以来,根据《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68号)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了云阳县中央现代农业《检查验收制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在操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自评综合得3分。
二是资金执行进度。截至目前,共拨付柑橘项目资金233.4万元、占计划的33.6%。按照市级文件批复要求,项目启动后拨付了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营养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项目和果园改造项目2个已完成,自评得4分;其余项目已全面启动,建设任务已过半,自评综合得4分。
三是管理机制创新。一是建立义务监督员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当地群众、党员代表为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施工单位的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不走样;二是坚持项目现场预审。在每一个项目申报结束后,根据申报情况,财政、果业局的技术人员对照申报建设内容,逐一到实地进行建设内容现场审核,对虚报、不能实施的地块坚持取消申报资格,确保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三是完善项目拨款机制。项目完工后,按照自验合格、乡镇验收、村内公示、申请验收、县级复核的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确保项目不走过场,自评综合得4分。
四是管理工作开展。及时将市申报指南在网上进行公开,组织合规申报主体及时申报。待市备案批复后,在一周内将批复计划下到了项目实施单位,督促业主及时开工。项目实施期间,落实专人负责进度收集、项目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完工后,财政、果业组成验收组深入建设现场开展实地验收,要求业主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同时对完工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查漏补缺,为进一步管好项目积累经验、提供依据。项目管理工作做到了管理有序,自评综合得5分。
4.组织保障工作(8分,综合得6分)
一是组织协调机制。由县财政局牵头,成立了财政、果业、项目实施乡镇项目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事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自评综合得2分。
二是与部门密切配合。果业局抓好项目的申报、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四大管理等工作;财政抓好资金的管理及拨付;项目乡镇督促业主按时施工、按质完工。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好,自评综合得2分。
三是政策信息宣传。在项目实施时,开工前对项目业主进行了政策交底,但在信息报送上,由于业主文化参差不齐、重视程度不一样,相对滞后。
四是总结报送。实施单位项目完工,申请验收时,要求他们务必写好总结一同上报,各业主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上报,自评综合得2分。
5.项目完成情况(25分,综合得23分)
一是完成程度。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全县中央现代农业柑橘专项均按实施方案有条不紊的推进。截至目前,;营养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项目和果园改造项目2个已完成;其余项目正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自评综合得8分。
二是完成质量。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各业主通过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各个项目的质量均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预期目标。由于义务监督员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质量阳光透明,项目区群众纷纷表示满意,在自验和乡镇的初验中均是优良工程,经核实后,自评综合得10分。
三是检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县财政、果业局成验收组,以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为依据,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及时深入实地逐一进行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过关。自评综合得5分。
6.项目实施效果(25分,综合得24分)
一是经济效益。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其经济效益在短时间内无法体现。但在实施的营养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项目,通过对果树缺啥补助、精准施肥后,柑橘产量和质量均得到了大幅提升,预计每公斤可增收1-2元以上;自评综合得9分。
二是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为实现项目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对新建标准果园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发展柑橘面积5000亩,业主流转土地新建柑橘园,采取返租倒包的方式,为项目区的群众提供就业岗位,预计每10亩可增加1人就业。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通过柑橘果园改造项目在12个乡镇实施,改善了柑橘果园的基础条件,提高了果园抵御自然风险能力;柑橘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市果树所的指导下,新引进柑橘新品种5个,将对其适应性、丰产性进行观察,筛选出适合云阳发展的新品种;自评综合得10分。
三是其他效益。新建标准果园项目的实施,增加柑橘类面积500亩,有力促进了库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既绿化了山坡,又保持了水土流失;营养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项目自实施以来,在柑橘上就凝练出了一套完整的推广机制,解决了三峡库区晚熟柑橘生产中的难题,效果好;柑橘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采取图班管理,明确专人观察、记录、分析,记录形成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为新品种的选育、筛选、推广提供了科学依据;自评综合得5分。
7.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的申报到实施、验收全过程,纪检、财政部门全程参与,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从制度上保证了项目实施后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518692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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