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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的规范性文件。

3.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

4.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拟定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归口管理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牧渔业科研工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7.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拟定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产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示范繁殖农场的管理,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11.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发展外向型农业。

12.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3.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4.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15.负责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运输、邮寄和携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市境准运证核发,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水生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的职责;负责市农委委托的农药广告审查、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职责。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内设行政机构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科)、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粮油作物科、渔业发展科、特色产业发展科、农业综合开发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机管理科、畜牧兽医科。

2.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2个:云阳县农业执法大队、云阳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站。

3. 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9个:云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云阳县植物保护站、云阳县土肥站、云阳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云阳县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云阳县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监测站、云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云阳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云阳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4.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云阳县鱼种站、云阳县示范繁殖农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039.12万元,支出总计41,039.1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7,400.80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17年整合7,388.05万元农业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和“五大件”的建设项目,没有进入农委的决算。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7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4.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58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5.78万元,占14.34%;项目支出21,062.32万元,占85.66%;经营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451.03万元,较上年减少4,902.8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17年整合大量农业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和“五大件”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97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8.86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17年整合7,388.05万元农业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和“五大件”的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90.15万元,增长602.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预算:耕还林5万元,减排专项支出2084.9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94.64万元,病虫害控制47.9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6万元,执法监管133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8747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56.84万元,农村公益事业2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5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24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506.43万元,扶贫生产发展38.48万元,扶贫社会发展250万元,农业综合产业化经营9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24.2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8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8.00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9.1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17年整合7,388.05万元农业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和“五大件”的建设项目。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9.73万元,占2.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人增资年终财政追加了预算,特别是今年增加了上缴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事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17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人增资年终财政追加了预算;节能环保支出3,066.53万元,占1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5.8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追加节能环保项目2084.98万元;农林水支出20,588.02万元,占83.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验收完毕,未支付项目款,要加快项目进度;住房保障支出116.65万元,占0.47%,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2.36万元,较上年增加20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93.42万元,较上年增加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特别是扶贫任务增加,下乡人员和次数都增加造成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培训费、宣传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4.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大下乡增加,公车租用费增加2万元,自有公务车运行费用也上升共增加有75.63万元;因公出国本年发生有3.2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26万元,主要是按市农委安排要求用于农经站负责人赴荷兰、德国“推进合作社发展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出国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出国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6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规划、指导、检查及验收项目及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增加,同时公务车租车费增加2万元。

公务接待费13.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农委进行业务指导、主业扶贫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对接待费用控制严格,绝大多数来客在食堂就餐,节约了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87万元,主要是因为考核项目多,扶贫任务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2,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8.7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工资上涨社保费上涨造成劳务费增。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主要用于采购农业项目所需的种子、农药、肥料、办公设备、增殖放流的鱼苗等,另政府采购服务为云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航空摄影、实测作业、监理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同时按照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对部分农业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渝财农〔2017〕6号)、《关于开展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181号)文件要求,我委先后对2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介,涉及项目总资金12692.5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7623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年和产业强县推进年,云阳全县上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着力加快“3+2+X”重点产业发展和优化“两廊三带”布局,统筹推进抓扶贫、促融合、转方式、提品质、改民生等各项工作,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47.13亿元,同比增幅4.6%,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60元,同比增幅9.8%。2017年,新发展184个、5585万元贫困村主导产业项目,贫困村主导产业覆盖农户达到70%以上,覆盖贫困户达到30%以上;落实到户资金457万元,分别对未脱贫户和脱贫“边缘户”支持了种养殖短平快增收项目,实现7054户贫困户稳定脱贫,户均增收1500—4000元。围绕七大产业链条,新发展蜂谷美地两条5000吨生产线、金昌大米万吨烘干线、南溪粒粒香5000吨加工生产线、宏霖食品万吨超市油炸食品基料生产线、太尔香蒸菜系列调味包生产线,七条产业链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围绕农旅结合,做强峻圆冬枣康养园、芸山菊花观光园、香盟花千谷香草园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打造凤鸣镇太地村、马轩村、巴阳镇巴阳村美丽乡村3个。完成巴阳镇确权颁证先期全测试点工作。完成12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量化确权。启动10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新完成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4780万,累计资金突破9000万元,参与农业企业达75个、农民合作社198个,直接受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162个、贫困户11191户。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1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148个。持续做响“天生云阳”区域公用品牌,统筹做好农业基础设施“五大件”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五大件”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人行便道1000公里、机耕便道300公里、山坪塘2525口、撤并村通畅道路385公里、组级路311公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4〕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8133。

重庆市云阳县农业委员会2017决算公开表格(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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