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优抚安置科、救灾救助科、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财务科、综合科7个职能科室和1个办公室。下设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云阳县救助管理站、云阳县光荣院、云阳县麻风医院、云阳县殡葬管理所、云阳县殡仪馆、云阳县社会福利中心、云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云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9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异地商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监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年审。
(三)贯彻执行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四)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七)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的报批工作; 乡镇(街道)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
(八)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九)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十)贯彻执行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福利彩票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37.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916.26万元,2018年拨款4121.31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数减少2645.34万元,下降30.46%。主要原因是公墓搬迁资金减少。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037.57万元,当年支出3804.93万元,结转结余2232.64万元。支出总计较上年下降30.46%,主要原因是玉龙陵园搬迁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2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5.64万元,减少27.08%。主要原因是公墓搬迁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6.31万元,减少33.50%。主要原因是公墓搬迁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7.31万元,占9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97万元,占4.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调整当年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5万元,占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等保险支出相应增多;住房保障支出47.71万元,占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及相应调整当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5.59万元,较上年增加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标,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4.21万元,较上年增加41.7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办公经费等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6.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5.01万元。本年收入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减少。本年支出12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89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投入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1万元,经费预算总额为2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区县民政部门来云调研、山东威海和重庆渝北区来云对口帮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79.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接待42次,17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41.22%,主要原因是决算调账,其他民政事务的工作经费调整到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合理使用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二是全力抓好民政业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加大了对困难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410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2.63亿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9.7万户次、15.7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25.22万户次、52.74万人次。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8500余万元,保障特困对象11.87万人次。全年支出医疗救助金7700余万元,救助37.16万人次。支出扶贫济困医疗救助金787万元。“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理赔502万元。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79万元,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21.08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822万元;审批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4.47万人次,发放高龄失能补贴561万元。救助孤儿1741人次,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0人次。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民政局部门决算联系电话:5516199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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