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部门>县林业局

云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林业局机关(本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站、林木种子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森林防火中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个直属单位(直属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和国营长江林场、国有四十八槽林场、国有江南林场3个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0,762.92万元,支出总计30,762.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40万元、 下降5.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专项资金和当年完工的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23,82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等资金拨入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24.6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938.24万元。

3.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18,47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0.90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农户直补资金拨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3,055.67万元,占16.5%;项目支出15,419.92万元,占83.5%。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8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9.50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街道)上交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农户直补数据不及时,以致资金未能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62.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01.40万 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专项资金和当年完工的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2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等资金拨入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37.12万元,增长62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为县级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金额较小,财政拨款来源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大多在年中下达,使得预决算差异率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8.24万元。

2.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0.90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农户直补资金拨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0.69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主要为县级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金额较小,上级转移支付的大额项目支出主要在年中,使得支出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8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9.50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街道)上交退耕还林和生态效益农户直补数据不及时,以致资金未能拨付。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招商引资支出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0.78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3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和年中追加了部分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164.3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社保基数提高。

4节能环保支出5,999.33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4.33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支出增多。

5农林水支出11,556.58万元,占6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6.76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年中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增多。

6住房保障支出122.5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0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待遇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4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全局职工厉行节约,全力创建节约型机关,各项费用支出有所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6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0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71万元,主要用于涉林案件查处、森林防火督查、松材线虫除治检查、林业项目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9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各区县林业部门工作调研、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实际支出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级各项检查略有增加。

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1,51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8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减少,差旅费等支出有所下降。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市局春季林业工作检查等会议。培训费支出 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职工外出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9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中介服务、松材线虫除治药剂药械、绿化苗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重点对2个大项共计14个中央林业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0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整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表一: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云阳县林业局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不填)

地方主管部门

(不填)

资金使用单位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418

9314.6

98.9%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9418

9314.6

98.9%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83

83


2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5.39

5.39


3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4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3

3


5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18

18


6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7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8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万亩)




9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1434

1434


质量指标

10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0%

95%


11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情况




时效指标

12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90%

97%


13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




成本指标

14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1200元/亩

1200元/亩


15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6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进一步改善


17

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

18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9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80%

94%


说明

无。

表二: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云阳县林业局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不填)

地方主管部门

(不填)


资金使用单位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660

3438

94%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660

3438

94%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176.14

178.9


2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62.91

62.91


3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31.5

31.5


4

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5

造林面积(万亩)

2

6.1


6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2.4

7.8


7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22.99

22.99


8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9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个)




10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万亩)




11

退耕还湿面积(万亩)




12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数量(个)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3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14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2%


15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03%


16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4%

≤0.4%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7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8%


18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19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95%


20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任务完成率




21

林木良种使用率

≥80%

80%


22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8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23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24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25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26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27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28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29

规模化防沙治沙综合治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0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31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93

1211


32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14

35


33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2623

3260


生态效益指标

34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0%

85%


35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可持续影响指标

36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37

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




38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是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9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94%


说明

无。

2、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一:

云阳县2020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情况

2020年,市级分解下达我县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9418万元,涉及项目6个,分别为: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141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3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48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674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五年补助720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第三年补助900万元。

(二)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市级分解下达的年度指标,我县2020年的绩效目标任务为:完成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83人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5.39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3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18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1434人,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90%,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90%,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1200元/亩,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退耕还林等项目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80%。

)区县及市级有关单位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同一项目其他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市级下达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3064万元,县级安排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15.18万元。市级资金分别为: 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30万元,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21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工作经费121万元,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测3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1400万元,国土绿化提升68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75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市级补助700万元。县级资金为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15.18万元。上述资金一并用于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绩效指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我县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418万元都已及时足额到位,相关资金申请文件齐全。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等执行率都已达到80%以上,累计拨付资金9379.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6%。余款主要为退耕还林补助农户错死卡,各乡镇(街道)还在实农户数据,尚未拨付。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分配上,我县建立了乡镇申报,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协同会签,县领导最终审定的资金分配机制,保证了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在资金使用上,我县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保障了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的规避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至202012月31日,我县已完成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数量指标5个。其中:完成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83人,聘用生态护林员1434人,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5.39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3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18万亩。

2)质量指标。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主要为退耕还林项目,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实施,都已通过验收,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95%,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

目前,我县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已达到99.7%,年度指标都已完成。

4)成本指标。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执行分三次共计补助1200元/亩的标准,项目的设计、监理、验收等都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用公开透明的竞价方式,控制了项目的实施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带动了农户增收。一是退耕还林补助的兑付,将直接增加农户的收入。二是项目实施为农户提供了临时务工岗位,增加了务工收入。三是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营造了大量经果林,为农户带来了直接收益。

2)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使得天保工程区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大批退耕农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中受益,民众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林区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森林资源不断增加,林地面积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水土流失减少效果明显,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可持续影响。

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的实施,营造了大批生态林,森林植被持续增长,活林木蓄积量不断增加,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及时兑付了退耕还林农户补助,配合县纪委集中办理、查处了一批退耕还林信访案件,退耕农户和群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满意度达94%。

三、偏离绩效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都已完成,没有偏离绩效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其中退耕还草部分指标我县不涉及,因而无完成数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能有效督促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优化资金的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将及时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并将其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在注重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提高项目前期评审工作质量,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和申报工作。

二是积极用好财政政策。组织人员定期清理有关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灵活运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和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政策,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或连续转两年以上的项目,及时申请调整或整合,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对项目资金的申报、立项、分配、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全程参与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分片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严把“项目关”和“资金关”,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截至目前,我县还有少量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未能拨付,主要是因为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和退耕农户补助信息有误以致未能拨付资金。建议市局在开展绩效评价检查时,充分考虑影响项目绩效的客观因素。

报告二:

云阳县2020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情况

2020年,市级分解下达我县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3660万元,涉及项目8个,分别为: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93万元,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80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83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33万元,造林补助553万元,森林抚育补助91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65万元,森林防火补助20万元。

(二)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市级分解下达的年度指标,我县2020年共需完成24项绩效指标任务,其中:产出指标19项,涉及天保管护、造林绿化、良种补贴等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几方面的内容;效益指标4项,社会效益指标4项;满意度指标1项,主要为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区县及市级有关单位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同一项目其他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市级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2720万元,县级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242万元。市级资金分别为: 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55万元,标准化林业站建设15万元,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森林防火补助50万元,森林公安办案经费和装备建设1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75万元,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61万元。县级资金分别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县级配套192万元,森林防火资金50万元。上述资金一并用于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绩效指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我县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660万元都已及时足额到位,相关资金申请文件齐全。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拨付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438万元,资金支出率达94%,结存主要为造林补助和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全部验收或管护期未满。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分配上,我县建立了乡镇申报,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协同会签,县扶贫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资金分配机制,保证了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在资金使用上,我县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保障了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的规避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至2020年底,我县完成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78.9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62.9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1.5万亩,完成造林6.1万亩、抚育面积7.8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22.99万亩,全面完成了各项数量指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我县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十分严格,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为9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0.4%,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03%,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

2020年,我县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8%,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为95%,林木良种使用率为80%,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时效性,圆满完成了预期的指标。

4)成本指标。

我县严格执行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亩的国家标准,既为全县森林资源管护节省了成本,又保障了管护人员待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林业改革发展项目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森林管护和植树造林,直接增加了农户的补助收入和务工收入。

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带动了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岗位,全年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安排就业1211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35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3260人,圆满完成指标任务。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林地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和林分结构改善十分明显。一方面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森林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有效的减轻了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减缓了降水对地表的冲力,提高了土壤的抗蚀能力。

4)可持续影响。

通过实施天保管护、造林抚育、森林公安补助等项目,天保林区、国有林区、林区社会治安都十分稳定,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作用明显,森林抚育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效果显著,保障了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及时兑付了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了林区管护员的管护费用,开展了林区松材线虫及柏木叶蜂的除治工作,宣传了造林政策,为群众解答了造林技术难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94%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都已完成,没有发现偏离绩效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保持。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能有效督促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优化资金的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将及时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并将其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在注重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提高项目前期评审工作质量,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和申报工作。

二是积极用好财政政策。组织人员定期清理有关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灵活运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和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政策,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或连续转两年以上的项目,及时申请调整或整合,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对项目资金的申报、立项、分配、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全程参与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分片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严把“项目关”和“资金关”,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截至目前,受疫情影响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制约,我县还有部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未能拨付,接下来将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拨付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7707。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