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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与宏观指导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营造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

4、承担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责任;指导森林资源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资产;依法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竹)木经营加工管理;管理和发放(竹)木采伐凭证、运输证;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地合法权益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承担草原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配合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责任;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7、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林业局现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本次预算公开涉及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站、林木种子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退耕还林管理中心、森林防火中心7个直属单位(直属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涉及国营长江林场、国有四十八槽林场、国有江南林场3个下属单位。

(三)机构改革及财务调整等详细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划转给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划转给县应急管理局;重新组建县林业局,将县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本次改革出部分职能职责和人员调整外,林业局财务没有太大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2464.32万元,支出总计32464.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1.84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624.6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39.11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拨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24.6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839.65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60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6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拨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93.85万元,占12.26%;项目支出20712.65万元,占87.74%。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5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3.23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拨入减少,项目实施进度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64.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81.84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拨入减少,拨出的项目资金同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62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9.11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拨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47.51万元,增长643.5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为县级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金额较小,财政拨款来源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大多在年中下达,使得预决算差异率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39.65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0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6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直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拨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8.27万元,增长81.3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主要为县级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金额较小,上级转移支付的大额项目支出主要在年中,使得支出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5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3.23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拨入减少,项目实施进度加快。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8.31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11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和年中追加了部分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86.35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社保基数提高。

(3)节能环保支出8,702.36万元,占3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8.50万元,增长387.84%,主要原因是本年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支出增多。

(4)农林水支出13,926.73万元,占59.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4.79万元,增长34.27%,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支出增多。

(5)住房保障支出132.75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提高和年中追加了公积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待遇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8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04.83万元,增加了73.3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行政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6万元,下降40.57%,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同时接待费实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86万元,下降57.20%,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4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0万元,主要用于涉林案件查处、森林防火督查、松材线虫除治检查、林业项目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5.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5万元,下降21.8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各区县林业部门工作调研、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万元,下降36.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7万元,下降22.2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14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9万元,比2018年增加60.41万元,增长27.8%,原因是本年差旅、物业管理等运行成本提高,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事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组织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外出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义务植树苗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重点对2个大项共计12个中央林业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4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整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60万元,执行数为3737.52万元,预算执行率71%。

主要产出和效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县已完成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数量指标4个。其中: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7.81万亩;完成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补助面积2万亩;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5万亩;完成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83人。

(2)质量指标。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主要为退耕还林项目,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实施,都已通过县级验收,造林合格率为90%,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

目前,我县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和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率都达到100%,年度指标都已完成。

(4)成本指标。

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执行分三次共计补助1200元/亩的标准,项目的设计、监理、验收等都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用公开透明的竞价方式,控制了项目的实施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带动了农户增收,职工收入增幅达5%。一是退耕还林补助的兑付,将直接增加农户的收入。二是项目实施为农户提供了临时务工岗位,增加了务工收入。三是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营造了大量经果林,为农户带来了直接收益。

(2)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使得天保工程区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大批退耕农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中受益,民众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森林资源不断增加,林地面积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4%。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水土流失减少效果明显,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可持续影响。

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的实施,营造了大批生态林,森林植被持续增长,活林木蓄积量不断增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县及时兑付了退耕还林农户补助,配合县纪委集中办理、查处了一批退耕还林信访案件,退耕农户和群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满意度达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因林业项目主要是造林,受季节和气候条件限制较多,每年主要在春秋两季才能栽植苗木,导致退耕还林造林等工程无法在当年完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支付进度,出现了部分资金未拨付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谋划,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上级投资计划一经下达,立即将项目任务下达到具体业主,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以提高预算执行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中央转移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云阳县林业局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不填)

地方主管部门

(不填)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260

3737.52

71%

其中:中央补助

5260

3737.52

71%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
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万立方米)

——



2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83

83


3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7.81

7.81


4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2

2


5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5

5


质量指标

6

新造林面积合格率(退耕还林)

≥90%

90%


时效指标

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

≥90%

100%


8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率(%)(截至2019年底)

≥95%

100%



成本指标

9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标准(元/亩)

500

500



10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标准(元/亩)

300

300



11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元/亩)

400

400



12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一次补助标准(元/亩)

450


不涉及


13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标准(元/亩)

400


不涉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4

职工年收入水平增幅

≥5%

5%


社会效益指标

15

社会保险参保率

≥95%

100%


生态效益指标

16

退耕还林还草对水土流失改善情况

有一定效果

有一定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

17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8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70%

100%


说明

无。

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38万元,执行数为1935.3万元,预算执行率86%。

主要产出和效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截止2019年底,我县完成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5.7万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60.44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62.91万亩,国有林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0.8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0.74万亩,完成造林1.12万亩、抚育面积2.41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28.36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万亩,全面完成了各项数量指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我县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十分严格,林业改革发展项目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为9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为9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3%,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

2019年,我县天保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时效性,圆满完成了预期的指标。

(4)成本指标。

本单位严格执行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3元/亩的国家标准,既为全县森林资源管护节省了成本,又保障了管护人员待遇。同时造林补助标准维持在200-500元/亩,森林抚育补助标准为50-200元/亩,在中央补助资金范围内尽可能多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林业改革发展项目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森林管护和植树造林,直接增加了农户的补助收入和务工收入,全年通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保护森林资源,挽回经济损失达2647万元,完成了指标任务。

(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带动了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岗位,全年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安排就业982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417人,造林带动就业730人,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0人,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林地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和林分结构改善十分明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4%。一方面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森林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有效的减轻了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减缓了降水对地表的冲力,提高了土壤的抗蚀能力。

(4)可持续影响。

通过实施天保管护、造林抚育、森林公安补助等项目,天保林区、国有林区、林区社会治安都十分稳定,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作用明显,森林抚育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效果显著,保障了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县及时兑付了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了林区管护员的管护费用,开展了林区松材线虫及柏木叶蜂的除治工作,宣传了造林政策,为群众解答了造林技术难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员满意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造林补贴政策宣传满意度都达到了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达到91%,各项满意度指标都顺利实现。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9年底,因一些项目下达时间较晚,还有部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未能拨付,接下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拨付资金。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中央转移支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云阳县林业局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不填)

地方主管部门

(不填)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238

1935.3

86%

其中:中央补助

2238

1935.3

8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
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15.7

15.7


2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60.44

160.44


3

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62.91

62.91


4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万亩)

0.8

0.8


5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30.74

30.74


6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面积(万亩)




7

林木良种培育数量(亿株)




8

造林面积(万亩)

0.8

1.12


9

森林抚育面积(营林)

1.68

2.41


10

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28.36

28.36


11

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处)




12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个)




13

计划航空护林任务飞行时间(小时)




1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2.39

20


15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16

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亿元)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7

年度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级)




18

年度培育的良种苗木标准级别(级)




19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85%

90%


20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5%


21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45%

0.30%


22

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及熟化效果(%)




23

林业科技推广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标准使用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4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100%


25

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100%


26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27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100%


28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29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

≥80%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30

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31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32

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3

良种苗木培育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株)




34

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00-500

200-500


35

森林抚育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30-300

50-200


36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37

优良种子(穗条)产值(元/亩)




38

优良苗木产值(元/亩)




39

林业防灾减灾挽回经济损失(亿元)

0.24

0.265


社会效益指标

40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安排就业人数(人)

584

982


41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398

417


42

造林带动就业人数(人)

722

730


43

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1522

1600


44

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人数(人)




45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聘用临时管护人数(人)




生态效益指标

46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0%

100%


47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48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49

通过森林抚育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是否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50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是否)


51

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否)


52

使用良种苗木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提高(是否)




53

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明显)


54

森林抚育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是否明显)


55

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可持续(是否明显)




56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是否)




57

自然生态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是否)




58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促进行业科技的影响(是否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59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70%

100%


60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

≥70%

100%


61

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




62

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

≥70%

100%


63

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6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

≥70%

91%


65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满意度(%)




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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