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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为云阳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064.94万元,支出总计5,064.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1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0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6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警务套改后,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上调,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等项目建设,财政在项目支出拨款上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2.5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062.3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02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9.15万元,增长20.63%,主要原因是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信号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97.35万元,占49.71%;项目支出2,526.19万元,占50.2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0.95万元,下降96.1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部分原未完工项目完工后结算付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4.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1.81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66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警务套改后,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上调,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等项目建设,财政在项目支出拨款上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65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年中新增城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追加预算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2.3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15万元,增长23.60%。主要原因是双江公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信号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建设,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24万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年中新增城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0.95万元,下降96.1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部分原未完工项目完工后结算付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585.00万元,占9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10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80万元,占4.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4万元,下降18.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社保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7.28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19.46万元,占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7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向上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警务套改后,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5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40万元,下降27.3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且部分支出由存量资金安排。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财政安排三峡库区基金100万元用于滨江大道改造交通维护整治项目。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财政安排三峡库区基金100万元用于滨江大道改造交通维护整治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9.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6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更换已达报废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27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报废了四台老旧公车后新购置了四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60.7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4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15.67%,主要原因是选择的车型比预算价格便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40万元,增长172.04%,主要原因是上年仅购置了2台执法执勤用车,2019年报废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新购置了4台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1.2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交通管理、专项治理、接处警勘查现场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报废了老旧公车,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9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报废了老旧公车,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

     公务接待费7.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来我队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7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00元,车均购置费15.18万元,车均维护费5.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40万元,下降27.3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且部分支出由存量资金安排。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由本部门承担的会议费支出,2019年因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推进会租用场地产生该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3万元,下降69.52%,主要原因是2019年参加的相关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6.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智能交通建设红绿灯设备、违停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05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进展顺利,能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项目,并达到预计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交通监控光纤线路租用费 

联系人
及电话

向导 13896283171 

主管部门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预算单位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63.49

163.49

163.49

100%


其中:县级支出

163.49

163.49 

163.49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县红绿灯抓拍系统、交通劝导站、电子警察抓拍等设备所有点位网络通讯正常;充分利用智能交通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全县红绿灯抓拍系统、交通劝导站、电子警察抓拍等设备所有点位网络通讯正常,智能交通设备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高。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障点位数

个 

349

349 


全年利用道路监控、视频、卡口处理交通事故数量  

件 

≧3000 

4257 


服务对象满意度

百分比 

≧95% 

96%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交通监控光纤线路租用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进展顺利,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了各项内容,并达到了预计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全县红绿灯抓拍系统、交通劝导站、电子警察抓拍等设备所有点位网络通讯正常。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49万元,执行数为16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全县红绿灯抓拍系统、交通劝导站、电子警察抓拍等设备所有点位网络通讯正常;二是充分发挥了智能交通设备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有效提高了服务对象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乙方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偶尔出现故障点位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对乙方的监管;二是签订补充协议,对乙方未及时维修的故障点位,扣除相应费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38919。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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