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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质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132.24万元,支出总计5,132.2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73.37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在各专项投入有所下降。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8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6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18万元,占65.99%;项目支出1,407.83万元,占34.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93.22万元,较上年减少22.08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结转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8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67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5.72万元,增长69.78%。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多,且年中新增多个城区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追加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28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购置专用设备的支出较2016年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2.50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且年中新增部分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791.45万元,占9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1.41万元,占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标准向上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1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标准向上调整;住房保障支出65.66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万元,主要原因是标准向上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7.04万元,较上年增加71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向上调整,公用经费48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095.10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大幅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1.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6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购置2辆执法车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43.3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中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在实行公车改革,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9.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交通管理,专项治理,接处警勘查现场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出警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8.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来我队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7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44元,车均购置费21.68万元,车均维护费6.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95.10万元,下降6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劳务费大幅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智能交通建设红绿灯设备、违停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以及交通管理隔离护栏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大队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1.4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8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进展顺利,能按照既定的项目进度完成各项目,并达到预计的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38919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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