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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管理,研究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和问题,监督执行重庆市有关交通政策、法规和地方规章。

2、根据重庆市的交通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交通主枢纽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负责城市交通、公路、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公路、水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交通、公路、水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公路、航道的养护和维护。

5、负责全县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的管理。

6、负责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长江干流除外)、船舶检验、救助打捞、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交通行业科技规划;组织科技开发,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工作。

8、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建设养护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管理科。我委属交通行业管理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有二个二级预算单位(委机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人员编制

委机关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2名;质监站事业编制1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3,219.39万元,支出总计43,219.3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7,572.33万元、增长176.21%,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资金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1,90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04.1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1,42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00万元,占1.38%;项目支出40,855.80万元,占98.6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90.59万元,较上年减少1,67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养鹿小江大桥工程进度加快拨付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90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48.82万元,增加275.64%。主要原因是2016年各种专项资金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09.36万元,增长3,136.35%。主要是专项资金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万元、农林水支出482万元、交通运输3989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2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46.56万元,增长240.0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资金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18.77万元,增长1,487.29%。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资金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3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财政追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0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6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211.00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资金;农林水支出540.00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小江大桥工程没结算;交通运输支出40,499.32万元,占97.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变动和调资以及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00万元,占0.04%,与年初预算持平;住房保障支出29.00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46万元,较上年减少27.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遗属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3.54万元,较上年减少45.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全县农村公路普查费4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加强管理,严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明显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交通建设工程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加强日常管理,减少费用。

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开展日常工作时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43.00万元,下降41.26%,主要原因是2015年开展了全县农村公路普查工作支出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2016年,完成行政村通畅工程1254公里,实现全县行政村通畅全覆盖;启动撤并村通畅工程487公里,完工260公里;实施农村联网公路110公里;建成组级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库2600公里,并完成200公里勘测设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61961。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委员会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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