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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规划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乡规划、勘察和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审查、审批、呈报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规划、县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指导城乡规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于2010年1月11日成立,为主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云阳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事业单位1个,为云阳县城乡规划与测绘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行政服务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镇乡规划科、测绘管理科和规划展览馆。本年度我局有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与上年一致。

    (三)单位构成。

    云阳县规划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云阳县规划监察大队、云阳县测绘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县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调整到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3.94万元,支出总计1,933.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77万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城乡规划编制专项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1.7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20万元,下降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76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2.1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4.48万元,下降29.2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未追加专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其中:基本支出816.14万元,占53.11%;项目支出720.54万元,占46.8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9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2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0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68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规划编制经费350.00万元(云阳财建〔2018〕102号)、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部分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助资金1.96万元(云阳财社〔2018〕20号)、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部分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助资金1.85万元(云阳财社〔2018〕51号)、追加补发2016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资金0.50万元(云阳财预〔2018〕19号)、追加2017年津补贴调标 8.97万元(云阳财预〔2018〕32号)、追加2017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调标、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27.98万元(云阳财预〔2018〕33号)、追加2018年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超额绩效)30.02万元(云阳财预追〔2018〕22号)、追加2018年乡镇工作补贴1.74万元(云阳财预追〔2018〕39号)、追加2018年规范性津补贴清算11.54万元(云阳财预追〔2018〕40号)、核销2018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08.37万元(云阳财预2018]3号)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2.18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4.48万元,下降29.22%。主要原因是年中未追加专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96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年中未追加专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9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02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5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万元,增长56.76%,主要原因是当年增人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391.06万元,占9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68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4)住房保障支出29.65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积金汇缴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增人增资、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2017年云阳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补贴经费和2018年事业人员高出部分等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实施了公车改革,增加了改革参改单位补贴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6万元,下降77.5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3万元,下降66.5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保有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执法、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61.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32.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规划局及其他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规划评审专家来我县评审相关规划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90.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数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万元,下降72.39%,主要原因是今年发生接待比去年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4.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增加了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3.8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地理国情数据动态更新、云阳县交通改善(纵向道路和交通疏解)规划、龙普新区战略研究规划、云阳县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发展战略研究、采购电脑和档案柜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我单位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实施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年来,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理念有所优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识有所强化,预算便是德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有所提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88179

        附件:重庆市云阳县规划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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