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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云阳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在县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内设职能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其职能职责如下: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2.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儿童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组织管理下级妇联干部;

       3.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县妇女工作的开展;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妇女干部培训;

        5.代表全县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优秀女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做好家庭教育、儿童基金会等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服务;

         7.指导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壮大发展实体,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发展我县妇女儿童事业;

         8.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增加了解和友谊,促进妇女大团结;

         9.负责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86.78万元,支出总计286.7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9.03万元、增长5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群团改革,群众团体事务专项资金增加,因而收支增幅较大。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3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72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4万元,占49.45%;项目支出113.62万元,占50.55%。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02万元,较上年增加9.96万元,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于每年末下拨到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8万元,增长25.02%。主要是由于群团改革财政拨款额额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06万元,增116.02%,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中群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余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7万元,增长65.64%。主要原因是进行群团改革,打造一个群团服务站及三个“留守家园”等事务增加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5万元,增长39.85%。主要原因是群团事业发展资金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群团改革工作开始后使用群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0万元,占8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群团改革的相关事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25万元,占1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5万元,本单位无人员变动, 因相关社会保障标准调整导致预算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本单位无人员变动, 因相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标准调整导致预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本单位无人员变动, 因相关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导致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00万元,较上年增加4.05万元,由于本部门没有增人,主要是由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18.14万元,较上年减少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办公经费的下降。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主要因为群团改革迎检次数较多,接待预算较年初预算稍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7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产生公务出国行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所以该项费用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因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县内公务出行租用车辆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2万元,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接待市群团改革督导组的检查验收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主要因为群团改革期间迎检次数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3.65万元,下降42.95%,主要是因为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开支,杜绝了浪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群团服务站及“留守家园”示范点购买的设施设备及“网上妇女之家”建设的网站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县妇联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xfl812@163.com,023—55128053。

                                            云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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