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城市新区开发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云阳县城市新区开发服务中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按照县政府授权,配合北部新区管委会负责北部新区、黄石高铁新城的开发、建设、管理。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
2. 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北部新区和黄石高铁新城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专业规划等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3.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配合拟订北部新区和黄石高铁新城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北部新区和黄石高铁新城内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
5. 配合审核北部新区和黄石高铁新城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协调、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件。
6.配合北部新区完成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与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一起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土地开发科、规划技术科、建设管理科、应急管理科(信访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3.88万元,支出总计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88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其中:基本支出253.88万元,占100%;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88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40万元,占8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等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5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3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年度考核。公用经费18.4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安排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安排职工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7.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郑永婷 023-5516986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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