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表(20260318)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唐风云 | 自然人 | 无 | 唐风云 | 身份证 | 云阳应急打非罚〔2026〕2号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贰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9件10盘114条20个,及违法所得50元。 | 2 | 2026/3/11 |
| 唐青平 | 自然人 | 无 | 唐青平 | 身份证 | 云阳应急打非罚〔2026〕1号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贰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4件6个13盘143条493盒57把,及违法所得80元。 | 2 | 2026/3/11 |
| 姚志平 | 自然人 | 无 | 姚志平 | 身份证 | 云阳应急打非罚〔2026〕3号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贰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10件4盘8封 ,及违法所得270元 。 | 2 | 202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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