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阳医保处罚字〔2026〕第2号
当事人:云阳县妇幼保健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5MB1C084193
住所或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云江大道1566号
法定代表人:曾*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5日对你单位涉嫌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现已调查终结,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
经本机关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反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违法事实:
(一)对部分诊疗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1.根据《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开髓引流术含麻醉、开髓,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收取开髓引流术费用同时又重复收取局部浸润麻醉费用,涉及367次,报销医保基金2510.76元(其中居民医保1581.96元、职工医保928.80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局部侵润麻醉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2.根据《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膀胱灌注含导尿,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收取膀胱灌注费用同时又重复收取导尿费用,涉及6次,报销医保基金72.08元(其中居民医保30.60元、职工医保41.48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导尿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3.根据《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冠周炎局部治疗含药液冲洗盲袋及上药,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收取冠周炎局部治疗费用的同时又重复收取口腔局部冲洗上药,涉及20次,报销医保基金78.40元(其中居民医保35.20元、职工医保43.20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冠周炎局部治疗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二)违规纳入非医保支付费用
1.根据《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吸痰护理每天收费不超过20元,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部分患者每日收取吸痰护理费用超20元并纳入医保报账,涉及5次,报销医保基金40.40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吸痰护理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2.深部热疗医保支付限制条件为:一次住院不超过5次,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部分患者一次住院开展深部热疗超过5次并纳入医保报账,报销医保基金24.00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深部热疗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3.言语能力筛查医保支付限制条件为: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2次,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部分患者一个疾病过程开展言语能力筛查超2次并纳入医保报账,报销医保基金50.80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言语能力筛查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4.运动疗法医保支付限制条件为: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2次,你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部分患者开展该项目每日超2次并纳入医保报账,报销医保基金654.24元。
该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曾*身份证复印件》、《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明细确认表》、《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陶*询问笔录》、《云阳县妇幼保健院运动疗法违规明细表》、云阳县审计局《审计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
综上,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共报销医疗保障基金3430.68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2417.20元,职工医保基金1013.48元)。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以上两项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即定点医药机构应按诊疗规范提供服务,不得重复收费,且需确保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符合规定范围。你单位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行为。
本机关调查终结后于2025年12月30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申请听证。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全部违法行为。
2.责令你单位退回违法报销的医疗保障基金3430.68元(其中退回居民医保基金2417.20元,退回职工医保基金1013.48元),处罚款3430.68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责令退回的居民医疗保障基金2417.20元退回到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户名: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账号:31470101040066778;将责令退回的职工医疗保障基金1013.48元退回到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阳支行,户名: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账号:3100018429200101769。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财务人事科开具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订单并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六个月内依法向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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