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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阳医保处罚字〔2025〕第26号


当事人: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1250023545185016XA

住所或地址:云阳县南溪镇桃园路82号                         

法定代表人:冯*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2日对你单位涉嫌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现已调查终结,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一)超标准收费

对部分患者的诊疗过程中,超物价标准收取大换药的费用,报销医保基金948.00元。

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超标准收费,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共违法报销医保基金948.00元。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对你单位超标准收费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你单位应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948.00元,处罚款948.00元。

(二)过度诊疗

你单位对部分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对部分患者过度检查数字化X线摄影、癌胚抗原测定(CEA)、丙性肝炎抗体测定、甲胎蛋白测定(APTT)、钾测定、葡萄糖测定、支原体检查、常规心电图检查等,过度使用超频雾化吸入,涉及报销医保基金5421.53元;将胡*清(住院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3日)、王*合(住院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降低入院指征收治入院并过度诊疗,报销医保基金3121.81元。

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过度诊疗,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共违法报销医保基金8543.34元。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对你单位过度诊疗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你单位应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8543.34元,处罚款8543.34元。

(三)重复收费

你单位对部分患者的诊疗过程中,重复收取常规心电图检查、频谱心电图等费用,报销医保基金28.86元。

上述违法行为属于重复收费,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共违法报销医保基金28.86元。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对你单位重复收费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你单位应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28.86元,处罚款28.86元。

(四)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你单位对部分患者的诊疗过程,超医保目录限制使用板蓝根颗粒、美洛昔康片、银杏达莫注射液等,报销医保基金88.03元。

上述违法行为属于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共违法报销医保基金88.03元。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对你单位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你单位应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88.03元,处罚款88.03元。

上述违法行为,你单位共涉嫌违法报销医保基金9608.23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云阳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检查通知书》(云阳医保检通字【2024】第214号)、云阳县医疗保障局检查笔录、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询问笔录、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明细表确认表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调查终结后于2025年1月22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申请听证。 

综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对以上一项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2.责令你单位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9608.23元,处罚款9608.23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责令退回的居民医保基金9608.23元退回到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户名: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账号:31470101040066778。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财务人事科开具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订单并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六个月内依法向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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