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1.11月第四周行政处罚公示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11月第四周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报告单位名称 |
云阳县双冠百货超市 |
92500235MAC0J0FG9D |
云卫公罚〔2023〕37号 |
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超市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警告,罚款:3000元 |
2023/11/23 |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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