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七月份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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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 时间 |
执行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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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金豪名门歌城 |
9150**********EQ7R |
云阳文综罚字〔2025〕66号 |
当事人在未有效查验消费者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允许4名未成年人进入当事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并消费368.00元,当事人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取得违法所得3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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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68元整(大写:叁佰陆拾捌元整);3.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5年7月18日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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