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林业局2025年3至4月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报告单位名称 |
黄* |
云阳 林罚决字[2025]第6号 |
2024年4月10日,黄**没有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在云阳县**镇**村1组(小地名:木**)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0107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8倍的罚款罚款2140.00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元整) |
2025/3/12 |
云阳县林业局 |
彭** |
云阳林罚决字[2025]第7号 |
2024年10月初至2024年10月下旬,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在云阳县**镇**8组(小地名彭**)附近修建沙石堆场,修建的沙石堆场占用林地。总共占用林地0.0602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0.5倍的罚款13545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肆拾伍圆整) |
2025/3/13 |
云阳县林业局 |
梁* |
云阳 林罚决字[2025]第8号 |
2023年3月,梁**在没有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情况下,于云阳县**镇**村5组小地名(梨**)处超出房屋建设审批范围修建附属设施等建筑物(其中包括房屋主体、凉亭、院坝、花台、公路扩建等),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并造成林木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3倍的罚款35269.00元(大写:叁万伍仟贰佰陆拾玖元整) |
2025/4/11 |
云阳县林业局 |
朱** |
云阳 林罚决字[2025]第10号 |
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下旬,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在云阳县**镇**社区8组(小地名**)附近修建自建房,修建的房屋占用林地。总共占用林地0.018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0114公顷,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灌木林地0.0070公顷,森林类别为商品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0.5倍的罚款3160元(大写:叁仟壹佰陆拾圆整) |
2025/4/15 |
云阳县林业局 |
朱*林 |
云阳 林罚决字[2025]第11号 |
2025年3月至今,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在云阳县**镇**社区8组(小地名**)附近清理场坪准备修建自建房,清理的场坪占用林地并毁坏了林木,其行为改变了林地用途和造成林木毁坏。总共占用0.0191公顷,地类为乔木林,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林木毁坏面积为0.0205公顷。其中毁坏柏木24株,立木蓄积2.9884立方米,原木材积2.0321立方米;毁坏杂灌19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0.5倍的罚款4297.5元(大写:肆仟贰佰玖拾柒圆零伍角) |
2025/4/15 |
云阳县林业局 |
吴** |
云阳 林罚决字[2025]第12号 |
2025年3月初至2025年3月底,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在云阳县**镇**社区8组(小地名**)附近修建自建房,修建的自建房占用林地并毁坏了林木,其行为改变了林地用途和造成林木毁坏。总共占用0.0176公顷,地类为灌木林底,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林木毁坏面积为0.0161公顷,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毁坏杂灌25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0.5倍的罚款1496元(大写:壹仟肆佰玖拾陆圆整) |
2025/4/17 |
云阳县林业局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