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龙川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54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129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决定:

免去

张龙川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警令室主任职务;

蔡阳春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辉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智泉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文颖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海镔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云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培烽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伍茂林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永清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维护社会稳定大队大队长职务;

赖青松同志的云阳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冉帆同志的云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保留原县管副职领导干部待遇。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51210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