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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云阳府办发〔20228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9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 言………………………………………………………………………………………4

1章 基本概况……………………………………………………………6

1.1自然地理概况………………………………………………………………………6

1.2社会经济概况 …………………………………………………………………………7

2章 空间分析…………………………………………………………………………8

2.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8

2.2绿化空间分析………………………………………………………………………9

2.3面临的问题…………………………………………………………………………11

3章 总体思路………………………………………………………………………12

3.1指导思想……………………………………………………………………………12

3.2编制依据…………………………………………………………………………13

3.3基本原则…………………………………………………………………………14

3.4建设目标…………………………………………………………………………15

4章 实施范围与空间布局………………………………………………………16

4.1实施范围…………………………………………………………………………16

4.2空间布局…………………………………………………………………………16

5章 主要任务……………………………………………………………………19

5.1森林数量提升………………………………………………………………………19

5.2森林质量提升………………………………………………………………………34

5.3综合效益提升………………………………………………………………………44

5.4着力加强生态保护…………………………………………………………………45

5.5着力强化民生保障……………………………………………………………………46

6章 年度安排………………………………………………………………………47

6.1年度任务安排…………………………………………………………………………47

6.2年度进度安排…………………………………………………………………………51

7章 投资估算………………………………………………………………………51

7.1投资估算…………………………………………………………………………51

7.2投资结果…………………………………………………………………………54

7.3资金来源…………………………………………………………………………55

8章 效益分析………………………………………………………………………55

8.1生态效益………………………………………………………………………………55

8.2经济效益………………………………………………………………………57

8.3社会效益………………………………………………………………………58

9章 保障措施……………………………………………………………………59

9.1加强组织领导………………………………………………………………………59

9.2落实用地和资金……………………………………………………………………60

9.3强化科技支撑………………………………………………………………………60

9.4强化机制创新………………………………………………………………………61

9.5推行项目监理制度…………………………………………………………………61

9.6加强考核与宣传……………………………………………………………………61

9.7严格检查验收………………………………………………………………………62

9.8绩效评价………………………………………………………………………63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同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161月和20194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重庆特别指出,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有上游的责任和担当,坚持上中下游协同,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实施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20201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强调要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开创性地赋予重庆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推动改革开放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和重大责任。

云阳县地处重庆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汇聚地,是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向开放桥头堡。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着力解决云阳 “一江四河”两岸水土流失治理难、生态屏障功能仍然脆弱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同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434)相关要求,确保云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任务落地,受云阳县林业局委托,重庆瀚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深入项目涉及乡镇交流座谈,开展实地详细调查,于20217月编制完成《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林场的意见后,于202110月通过由县林业局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和领导的评审,项目组按照评审意见,对评审组专家和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2021—2030年)总体实施方案》正式成果资料。


1章 基本概况


1.1自然地理概况。

云阳县处于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位置,是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旅游目的地。位于重庆市东北部的三峡库区腹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4'32"109°14'51"、北纬30°35'6"31°26'30"。东连奉节县,西界万州区,南与湖北省利川市毗邻,北与开州区、巫溪县接壤。县城西距重庆主城区公路里程310米,东距湖北宜昌市区水路里程291米。全县幅员3636平方千米。

县境地处四川盆地东部丘陵向山地过渡地带,南北长99.5米,东西宽70.2米。地势南北高、中部低,由南、北向中间倾斜,北部边境云峰山为大巴山余脉,平均海拔1500米以上,主峰野猪槽包海拔1809米,为县内最高峰。最低点在龙洞乡与奉节县康平镇交界处的拖板,2006年前枯水季节海拔108米;20066月三峡工程II期蓄水后,最低海拔156米。主要山脉有云峰山、七曜山、方斗山、无量山、杉木尖山。平坝一般为洪积坝、冲积坝和剥蚀堆积坝,以及一些山间小盆地,有路阳坝、桑坪坝、鱼塘坝、九斤坝、军家坝、农坝等,面积35平方千米,分布在路阳、江口、农坝、桑坪、龙角镇等。丘陵面积106.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双江街道、人和街道沿长江一线及耀灵镇至万州区白土镇,泥溪镇等地。低山分布在长江及其支流两岸。中山分布在县境南北两端。境内山峦叠嶂、沟壑纵横,长江、汤溪河、澎溪河、磨刀溪、长滩河将县境分为六大块,呈现“一江四河六大块,七山一水二分田”地貌特征。

云阳县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日照充足,冬暖夏热,多伏旱多秋雨,立体气候显著。年均气温18.4℃,年均降水量1165.8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497.3小时。

1.2社会经济概况。

1.2.1行政区划与人口。

云阳县辖31个镇、7个乡、4个街道,98个居委会,380个村委会。20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33.14万人,其中乡村人口87.36万人,城镇人口45.7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5,人口密度366人/平方公里。

1.2.2国民经济。

2020年,云阳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6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72亿元,比上年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180.37亿元,增长2.3%,其中工业增加值87.66亿元,增长0.2%;建筑业增加值92.72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216.49亿元,增长2.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4.2:39:46.8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06.49亿元,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分别为51.81亿元、5.21亿元、42.30亿元、2.44亿元和4.73亿元。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65.81元,比上年增长8.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74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5元,增长8.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4,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278.84元,比上年增长9.8%。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35.09元,增长9.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31.69元,增长8.3%。


2章 空间分析


2.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2.1.1国土三调地类情况。

项目区域幅员面积102.522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2.5364万亩,灌木林地23.8592万亩,竹林地1.4249万亩,其他林地0.1554万亩,其他园地0.0311万亩,果园7.4162万亩,公园与绿地0.2473万亩,其他草地0.1979万亩,旱地14.1775万亩,水田3.7096万亩,建筑、道路、工业等其他用地8.7669万亩,乡镇、街道各地类面积详见附件1

三调地类中现有永久基本农田14.6352万亩,其中园地2.5322万亩(果园2.5102万亩,其他园地0.0220万亩)水田和旱地7.5892万亩,林地3.8080万亩,其他0.7058万亩。

2.1.2森林资源“一张图”各地类情况。

项目区域幅员面积102.5002万亩,其中林地面积75.9059万亩,非林地26.5943万亩。乡镇(街道)各地类面积详见附件2。

2.1.3国土“三调”地类与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叠加分析情况。项目区国土三调地类总面积为102.522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7.9759万亩,非林地34.5465万亩;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总面积为102.5002万亩,其中林地75.9059万亩,非林地26.5943万亩,“一张图”行政界线外0.0224万亩。国土三调林地中有7.3882万亩在森林资源“一张图”中为非林地,0.0196万亩在“一张图”行政界线外。非林地中有15.3376万亩在森林资源“一张图”中为林地,0.0028万亩在“一张图”行政界线外,详见下表,各乡镇详见附3

2-1 国土“三调”地类与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对比统计表

统计单位

三调”地类

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

一张图”

行政界线外

合计

林地

非林地

项目区

合计

102.5225

102.5002

75.9059

26.5943

0.0224

林地

67.9759

67.9564

60.5682

7.3882

0.0196

非林地

34.5465

34.5437

15.3376

19.2061

0.0028

单位:万亩

2.2绿化空间分析。

按照《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相关技术要求,通过对项目区国土三调地类和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叠加分析,各营造林类型理论空间详见下表:

2-2 云阳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空间来源统计表

单位:万亩

类别

营造林类型

建设任务

空间来源地类

理论空间面积

备注

森林数量提升

合计

40.03

51.39

退耕还林

0.6

三调旱地(非基本农田)

大于25

1.14

2.11

三调与森林资源“一张图”同为旱地2.1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已实施0.25万亩,剩余25度以上坡耕地0.89万亩,实施0.6万亩退耕还林空间基本有保障

1525

0.98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新造

6.2

不分坡度

2.88

7.81

三调与森林资源一张图同为旱地,已实施退耕还林0.25万亩,本次纳入退耕还林0.6万亩,剩余2.03万亩。三调园地中已纳入或实施退耕还林4.08万亩,剩余0.85万亩可纳入改造。新(改)造空间严重不足

改造

三调园地

4.93

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

1

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

疏林地

3.44

3.94

三调地类为林地的纳入,空间充足

未成林造林地

0.51

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

0.8

其他灌木林地

3.14

三调地类为灌木林的纳入,空间充足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

1.5

其他灌木林地

3.21

岩溶地区三调地类为灌木林且专门用于水土保持和树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块、果园,空间充足

农村“四旁”植树

2.53

项目区内农村“四旁”可供植树造林绿化用地资源多,空间较大,可充分挖掘土地空间生产潜力。 

森林质量提升

森林抚育

25.38

森林资源 “一张图”地类

针叶林

21.88

25.22

优选森林资源“一张图”为针叶林、针针混交林、针阔混交林且三调地类为乔木林,空间不足

针针混交林

0.52

针阔混交林

2.81

低效林改造

1

三调地类

乔木林地

2.65

5.5

三调地类为灌木林和乔木林,森林资源“一张图”为非林地的纳入

灌木林地

2.85

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

0.22

公园与绿地

0.25

0.44

三调地类为公园与绿地、其他草地全部纳入

其他草地

0.2

景观示范林

0.8

2.3面临的问题。

2.3.1可造林绿化空间不足。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速,国家对耕地红线保护政策下进一步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政策,可供林业造林绿化用地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加之林、农生产争夺种植用地空间现象普遍,林农用地矛盾比较突出,可供成片植树造林绿化用地空间不足,新增森林数量提升空间小、压力大。根据云阳县国土“三调”数据,项目区扣除永久基本农田后的幅员面积为87.887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4.1678万亩,非林地面积23.7192万亩(茶园0.0175万亩,公园与绿地0.2466万亩,果园4.9059万亩,其他园地0.01万亩,其他草地0.1979万亩,旱地9.2336万亩,水田1.0642万亩,其他8.0434万亩),在非林地中通过造林补贴、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三峡后续等工程和项目的实施已为林地11.7695万亩,现可用于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的25度以上坡耕地仅有0.89万亩,且均呈零散分布,详见附件4。

2.3.2森林总体质量不高。

项目区现有针叶林总面积为33.72万亩,占有林地的65.1%,主要为人工柏木纯林和马尾松纯林,森林纯林占比大,林相单一,林层结构简单,森林景观效果不突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防灾减灾功能不强,森林总体质量急需进一步提升。

2.3.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重。

项目区内现有马尾松林和人工柏木林受松材线虫病和柏木叶蜂病危害较为严重,防控任务重,尤其是松材线虫病防治,近年来因人为违规运输、利用疫木和松墨天牛自然迁飞传播而防不胜防。同时,每年因风灾、雪压、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松树死亡,灾害叠加増大了“内防扩散”防控难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商贸物流加快,各类木质包装物品进出增多,“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又增加了防控难度。



3章 总体思路


3.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两山论”,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两化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耕地与造林绿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统筹结合起来,整体谋划云阳一江四河两岸生态廊道建设,着力增加江河两岸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经济效益,提升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有力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重要的生态支撑。

3.2编制依据。

3.2.1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2.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

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

5.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6.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

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1690—2017);

8.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9. 《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

3.2.2政策文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

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434);

6.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1号);

7.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8. 《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渝林生〔202111号);

9.《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林规发〔201658号);

10.《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

11. 《重庆市农村“四旁”植树农田林网及特色经济林改造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主要技术及管理规定》(渝林造〔201824号)。

3.2.3其他成果资料

1. 云阳县国土“三调”成果资料;

2. 云阳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资料;

3. 云阳县2020年林地变更数据库。

3.3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落实保护优先、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保护生态,保障民生。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高度关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切实保护江河岸生态环境。

——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加强城乡统筹、区域协同,推动绿化与美化、生态与产业、林相与品相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实施,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机制,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

3.4建设目标。

在全面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3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规划用10年左右时间,实施营造林面积40.03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12.6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7.40万亩。规划2021—2025年实施营造林面积25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12.6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2.37万亩;规划2026—2030年实施森林质量提升15.03万亩。

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力争到2030年,实施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更加凸显,努力实现林相季相变化多彩、成片零星相间配置、疏密高低错落有致,逐步在云阳“一江四河”“两岸形成”“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画廊美景,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建成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美丽新云阳。



4章 实施范围与空间布局


4.1实施范围。

云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范围主要是县域的“一江四河”即长江干流、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面积102.5225万亩,涉及28个乡镇(街道)和3个国有林场。

4.2空间布局。

根据《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137号)“三类”“四带”指导原则和充分发挥好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位一体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农业生产空间、城镇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协调统一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要求。结合云阳县“一江四河”两岸第一层山脊范围内生产、生态、生活空间以及区域地形地貌、土壤、绿化现状等实际情况,总体空间布局概括为:“一区·一廊·两带·多点”。

一区”:高品质城市生态区。依托滨江、滨河资源,结合公园城市核心区建设十大行动,以环湖绿道、数智森林小镇、滨江公园、人和工业园区,盘龙南滨路、黄石高铁站及成周为重点,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四季常青、楼水相映、山水相映、林水相依、人居舒适的高品质城市生态区。

一廊”:长江干流生态景观廊道。以长江黄金水道为景观轴,在沿江两岸重要景观节点、地段营造彩叶景观林,面上结合柏木叶蜂生物防治,通过卫生伐、抽针补阔等开展森林抚育,构建点、线、面相互串联的五彩森林景观,形成云阳最美长江干流生态景观廊道。

两带”:一是澎溪河特色经果林产业带。依托小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以澎溪河为廊道,围绕小江生态湿地保护,着力打造沿河两岸以柑橘产业为主的特色经果林产业带,通过标准园建设带动,新建园布局品种以龙回红脐橙为主,改造结合原品种高接换种以“龙回红脐橙、红肉脐橙、伦晚脐橙”三大品种为主,培育壮大柑橘产业,建成小江流域“三峡橘乡”生态优质脐橙示范带。

二是磨刀溪和汤溪河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带。依托磨刀溪文旅经济走廊和汤溪河生态经济走廊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两河四岸”沿线重要景区、公园、民宿村落营造观花观叶景观林,同时,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治补植阔叶树、珍贵树,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景观质量,打造亲水旅游、乡村旅游等林旅融合发展示范带。

多点”:特色森林景观示范点。即云阳“一江四河”红线范围内主要城市链接点、特色村庄示范点、景区、亲水岸线、交通要道等重要生态景观区域节点,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村“四旁”植树、景观示范林建设、建成区绿化美化等类型营造标准产业园、花卉景观园、彩色森林景观园等具有库区特色、示范带动效应的示范点(片、带),建成云阳乃至全市“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靓点。


5章 主要任务


5.1森林数量提升。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森林数量提升总任务为12.63万亩,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全面实施完成。

5.1.1退耕还林。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根据上级下达计划任务,结合三调数据分析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要求,实施退耕还林建设任务0.6万亩,主要布局在高阳镇、故陵镇、凤鸣镇、渠马镇、江口镇、宝坪镇、龙角镇等26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5-1 退耕还林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1

巴阳镇

4

14

普安乡

323

2

宝坪镇

163

15

栖霞镇

240

3

凤鸣镇

99

16

青龙街道

217

4

高阳镇

700

17

渠马镇

226

5

故陵镇

686

18

人和街道

121

6

红狮镇

206

19

双江街道

73

7

黄石镇

168

20

双龙镇

7

8

江口镇

282

21

外郎乡

98

9

龙洞镇

132

22

新津乡

185

10

龙角镇

404

23

堰坪镇

168

11

南溪镇

544

24

养鹿镇

238

12

盘龙街道

206

25

云安镇

161

13

平安镇

56

26

云阳镇

293

2. 营造林技术措施。

(1)造林地选择。

在保障基本农田保有量、优质耕地及城镇建设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造林地类主要选择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2)造林树种选择。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建设山地高效农林产业基地,优先选择遗传品质优良、产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经济林树种,包括柑橘类(布局为脐橙类,因云阳适宜脐橙生产)布局优质龙回红脐橙(中熟)、红肉脐橙(中晚熟)和伦晚脐橙(晚熟)、伏淡季水果类(以优质晚熟脆李为主)茶叶类、木本油料干果类、药材、笋竹等;其次再是选择生态林树种,包括楠木、香樟、大叶女贞、复羽叶栾树、柏木、枫香、红枫等。

(3)造林方式。

全部采用人工植苗造林方式。

(4)造林密度。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要求,结合云阳县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树种造林密度和株行距。

(5)清林及整地。

清林采用全面清林方式,清除栽植区内的灌草杂物,并将其归拢清运,及时处理,以防止病虫害滋生。整地全部采取穴状整地方式,穴的规格:经济树种整地规格为60厘米×60厘米×50厘米,生态树种整地规格为40厘米×40厘米×30厘米。

(6)造林时间及栽植技术。

造林时间为每年春秋季,栽植苗木时,要做到根舒、苗正、分层踏实。苗木入穴扶正,先填表土后填新土,分层压实后,深栽5—10厘米。穴面覆一层松土,使其略高于地表,并形成兜状,以利积蓄雨水。

(7)苗木规格与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和重庆市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 50T206—2005)的标准执行。一是要求所有苗木达到苗木质量分级级苗的标准;二是要求苗木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色泽正常、充分木质化、无损伤、无病虫害。

(8)幼林抚育管护。

为确保造林成效,造林后3年内应进行幼林抚育,每年的4—5月和8—9月各抚育一次。抚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浇水、松土除草、施肥、垒土正苗、修枝抹芽、防病防虫、防畜等措施,对造林成活率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要及时补植。

5.1.2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目标,巩固和发展高效现代农业实施种植结构调整6.2万亩,其中新造4.7269万亩,改造1.4731万亩。主要布局在宝坪镇、红狮镇、龙角镇、普安乡、养鹿镇、云阳镇、平安镇、渠马镇、江口镇、故陵镇等28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5-2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合计

新造

改造

总计

62000

47269

14731

1

巴阳镇

4315

692

3623

2

宝坪镇

1546

1338

208

3

凤鸣镇

1760

1300

460

4

高阳镇

3766

3159

607

5

故陵镇

3849

2324

1525

6

红狮镇

3116

2688

428

7

黄石镇

1783

1291

492

8

江口镇

2806

2662

144

9

龙洞镇

1929

1901

28

10

龙角镇

885

766

119

11

南溪镇

4595

4177

418

12

泥溪镇

445

435

10

13

盘龙街道

5443

4114

1329

14

平安镇

1059

824

235

15

普安乡

1784

1493

291

16

栖霞镇

798

701

97

17

青龙街道

2125

1887

238

18

渠马镇

1060

1002

58

19

人和街道

9196

7211

1985

20

双江街道

1152

1145

7

21

双龙镇

521

302

219

22

水口镇

830

823

7

23

外郎乡

812

616

196

24

新津乡

869

791

78

25

堰坪镇

1040

1011

29

26

养鹿镇

1996

877

1119

27

云安镇

1656

988

668

28

云阳镇

864

751

113

2. 技术方案。

(1)项目组织。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结合年度规划下达任务,编制年度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或年度实施方案带作业设计),指导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建设的施工与管理。

(2)地类选择。

依据三调耕地、林地、园地等地类认定标准,优先选择种植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低的园地和旱地,旱地按照耕地坡度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技术措施。

新造。

按照经果林标准化园的建设相关技术规定和《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可通过林菜、林药、林粮(低矮作物)、林菌等套种进行农林复合经营,提高土地利用产出率。充分考虑慢生与速生、深根与浅根、喜光与耐阴、有根瘤与无根瘤的树种和套种作物之间的互利共生,优先选择无病虫害、适应性强的矮杆作物,如豆科植物、蔬菜、薯类等农作物。造林密度原则上每亩不高于55株,涉及在耕地上进行粮食作物与水果、木本油料作物套种的,郁闭度宜控制在0.2以下。

改造。

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经济林改培,经充分调查分析后,尊重自然科学规律和经济树种生物学特性,结合实地立地条件选择适应广、抗害强、品质好等优良品种,依靠科技推广和运用现代农业种植新技术实施树种更换、高接换优、或现有树种修枝、除草、施肥、灌溉等技术措施,促进经济林木复壮高产,持续保持适宜管理技术水平。

5.1.3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总任务2.53万亩,主要布局在高阳镇、故陵镇、凤鸣镇、渠马镇、江口镇、宝坪镇、龙角镇等28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5-3 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1

巴阳镇

700

15

普安乡

750

2

宝坪镇

1000

16

栖霞镇

750

3

凤鸣镇

1000

17

青龙街道

1450

4

高阳镇

1500

18

渠马镇

850

5

故陵镇

750

19

人和街道

1650

6

红狮镇

700

20

双江街道

1200

7

黄石镇

800

21

双龙镇

500

8

江口镇

1150

22

水口镇

550

9

龙洞镇

550

23

外郎乡

550

10

龙角镇

1050

24

新津乡

500

11

南溪镇

1950

25

堰坪镇

500

12

泥溪镇

500

26

养鹿镇

850

13

盘龙街道

1350

27

云安镇

850

14

平安镇

650

28

云阳镇

700

2. 建设思路。

农村“四旁”绿化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着力推进农村“四旁”、水系及交通绿色空间提升,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建设生态型的绿色新农村。

农民房前屋后植树应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农村道路两旁、塘库堰周围及村镇周边植树由村社统筹组织。“四旁”植树应选择自然经济社会条件较好,基层组织保障有力,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街和村社,与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及绿色新村建设等相结合,实行整村推进。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山地原有植被和自然景观,并与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相结合,建立符合丘陵地区特点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

3. 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景观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以提升森林数量为前提,首先选择在农村路旁、水旁、宅旁和村旁,充分利用四旁隙地种植名、特、优、珍贵树种,改善农村重点集镇、村庄生产生活环境和发展特色经济林带动农民林产品增收,提升项目区森林数量,增加绿化覆盖率。

二是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民房前屋后植树应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农村道路两旁、塘库堰周围及村镇周边等植树由村社统筹组织,以乡村振兴、绿色村镇建设为挈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的资源优势、环境条件、种植习惯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选择适宜的生态经济价值高的树种,确定相应的建设内容,突出地方特色。

4. 地块选择。

选择农民房前屋后、农村道路两旁、农村塘堰周围和村镇周边、零星边角空闲土地见缝插针开展“四旁”植树。“四旁”植树地块落实优先选择在自然条件较好、基层组织保障有力、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有关社居,同时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及绿色新村建设等相结合,实行整村整体推进。

5. 树种选择。

农村“四旁”植树应根据空间状况,选择既有景观价值,又要体现经济价值的观赏树、传家树。主要栽植珍贵树种、彩叶树种、观花树种、木本油料(香料)等有生态、经济、景观价值的树种(如桢楠、红千层、桂花、黄葛树、樱花、香樟、玉兰、蓝花楹、紫薇等)。

6. 面积折算。

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栽植乔木树种按株折算造林面积,乔木生态林树种按每60株折算1亩,经济林树种按每42株折算1亩,大径竹每33株折算1亩。灌木生态林树种和藤本植物不纳入折算造林面积。

7. 造林技术措施。

参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等规程规定,编制年度造林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或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

8. 示范点(带)建设。

主要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绿色示范村建设相结合,打造庭院绿化和乡村道路绿化示范点(带)。

庭院绿化示范点:在房前屋后和村镇旁种植“风景树”“传家树”“摇钱树”,形成“院内有花、屋外有果”的庭院环境。一方面,应以农户庭院为单元,所有可绿化部位实现绿化美化,村民房前屋后见缝插绿,打造“小花园”“小竹园”“小果园”。另一方面,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大力开展庭院经济林果种植,在绿化庭院的同时增加群众收入。

乡村道路绿化示范带:乡村道路绿化主要是结合沿线村庄风貌改造,基于诗画田园的特色,区别于常规的列植乔木的方式,着重通过孤植、丛植、点缀彩叶乔木或开花乔木的方式,致力于突出视线的通透性、开敞性,借助周边农田景观带,营造饱满的画面感,尽显乡野风貌。示范带建设重点是对新建乡村道路两侧进行全面的绿化、美化、花化,运用空地补绿、主题花卉带、营建 2—5米的防护林带等多种形式,建成风景如画的乡村景观廊道。

5.1.4疏林地和未成林地营造林。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1.0万亩,主要布局在堰坪镇、普安乡、红狮镇、故陵镇、云阳镇等24个乡镇(街道)、林场。〔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5-4 疏林地和未成林地营造林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1

巴阳镇

183

13

普安乡

137

2

宝坪镇

1841

14

栖霞镇

181

3

凤鸣镇

42

15

青龙街道

64

4

高阳镇

1190

16

渠马镇

383

5

故陵镇

271

17

人和街道

106

6

红狮镇

308

18

新津乡

131

7

黄石镇

258

19

养鹿镇

1127

8

龙洞镇

42

20

云安镇

44

9

龙角镇

1347

21

云阳镇

527

10

南溪镇

294

22

四十八槽林场

41

11

盘龙街道

158

23

江南林场

90

12

平安镇

52

24

长江林场

1183

2. 地类选择。

选择郁闭度大于或等于0.1且小于0.2的林地及造林成效验收后保存株数大于等于造林设计株数80%且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和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3. 营造林技术措施。

(1)疏林地营造技术措施。

疏林地树种多呈散生、群生、簇生,且萌生木较多;林相杂乱,乔灌、老幼混生,杂草、藤蔓较多;林间空地较多等特点,以补植补造为主。

清杂:按“砍灌留乔,砍老留幼,砍劣留优”的原则清杂。砍出枯立木、病腐木、灌木、藤蔓、小竹衰老树兜等,留足有发展前途的多种目的树种,保护好目的树种的幼树、幼苗。

补植:根据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密度较稀的林地采取均匀补植;对现有林木成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采取块状补植。

整地打窝:穴状整地。

补植树种:根据现有林地树种的生长情况、分布情况和立地条件确定补植树种,主要选择柏木、香樟、复羽叶栾树、枫香、黄连木等。

密度: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造林设计初植密度的85%以上。

(2)未成林造林地营造林技术措施。

松土除草施肥:用锄头将树窝周围表土耙松,及时清除苗根附近的杂草、藤蔓;松土深度一般以6—7厘米为宜,不能过浅或过深;同时还可挖小窝深施肥料。

修枝抹芽:新栽树木发现枯枝要及时剪除;对萌蘖能力强的树种,应及时对萌生枝、徒长枝和病虫害枝修剪清除。

补植:要结合幼林抚育进行补植。即通过各造林小班进行缺窝、死亡植株、病虫株进行检查,清除死亡植株,病虫株,并选用同品种同龄级苗木进行补植。

密度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造林设计初植密度的85%以上。

5.1.5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0.8万亩,主要布局在宝坪镇、故陵镇、龙角镇、养鹿镇、红狮镇等14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5-5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1

宝坪镇

3485

8

平安镇

305

2

故陵镇

429

9

普安乡

654

3

红狮镇

336

10

渠马镇

333

4

龙洞镇

302

11

新津乡

155

5

龙角镇

367

12

堰坪镇

770

6

南溪镇

85

13

养鹿镇

333

7

盘龙街道

145

14

云阳镇

300

2. 地类选择。

选择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沙荒地和坡度小土质相对好的灌木林地块开展植树造林。

3. 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主要选择具有抗干旱、耐瘠薄特性树种,主要树种以柏木、黄栌、香樟、桢楠、黄连木、复羽叶栾树、水杉、枫香、木荷、笋竹等为主。

4. 苗木要求。

优先使用轻基质无纺布苗,提倡使用2—3年生合格容器苗,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块可选择1—2年生合格容器苗;生态乔木类树种需用全冠苗栽植,禁止使用截干苗;水果类必须使用嫁接苗。

5. 其他技术措施。

清林整地、造林方式、造林密度、整地方式、造林时间、栽植技术、抚育管护等其他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定(试行)》(林造发〔20177号)、《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等规程规定执行。

5.1.6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1.5万亩主要布局在宝坪镇、凤鸣镇、龙洞镇、云阳镇、栖霞镇、红狮镇等24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5-6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2025

1

宝坪镇

2488

13

平安镇

288

2

凤鸣镇

217

14

普安乡

1764

3

高阳镇

651

15

栖霞镇

157

4

故陵镇

693

16

青龙街道

137

5

红狮镇

398

17

渠马镇

430

6

黄石镇

215

18

人和街道

102

7

江口镇

1999

19

双龙镇

54

8

龙洞镇

367

20

外郎乡

129

9

龙角镇

1461

21

新津乡

318

10

南溪镇

1496

22

养鹿镇

644

11

泥溪镇

134

23

云安镇

639

12

盘龙街道

45

24

云阳镇

174

2. 地类选择。

主要选择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为主要经营目的、树种为经济林标准的灌木林地块和符合岩溶地区专门用于水土保持防护用途的灌木林。

3. 培育方式。

(1)树种为经济林标准的灌木林。

因各种原因死亡的树木,采取补植补造,补植补造整地、打窝、苗木栽植及初植密度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相关规定执行。因品种退化,产品类型和质量已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经济林,采用高接换种改良品种。因遭受病虫侵害的及时进行有效防治。对现有未成林特色经济林进行松土、除草、施肥、疏伐、修枝整形等后期管理。

补植树种尽量选用产量高、质量优、效益高,并通过我市审(认)定的优良经济树种。苗木尽量实行就地育苗、就近造林、定向培育,也可以公开招标从市场采购。尽量选用轻基质无纺布容器苗,以2年生Ⅰ级苗为主,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2)符合岩溶地区专门用于水土保持防护用途的灌木林。

封山育林: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相关林业工程,采取封山育林方式培育灌木林地,以自然修复的方式提高其覆盖度。

人工补植:覆盖度在40%以下、天然下种更新能力弱的灌木林地,采取适度的人工补植措施,补植量宜在20%—40%之间。树种选择要注意“适地适树、物种多样”的要求。补植完成后实行封山育林。

封禁保护:对人畜活动频繁的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区域,宜采取一定的人为保护措施进行封山育林,比如加强巡护、种植植物护篱、树立宣传牌等。

人工造林:对于符合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划分条件,且仍为宜林地的区域,在可实施造林的情况下实施人工造林,培育更多的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5.2森林质量提升。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森林质量提升总任务为27.40万亩,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实施完成12.37万亩;“十五五”期间,即2026—2030年实施完成15.03万亩。

5.2.1生态景观示范林建设。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0.8万亩,主要布局在环湖绿道、云阳镇到青龙街道沿江公路沿线、新津文峰塔周围,涉及宝坪镇、云阳镇、新津乡、青龙街道、双江街道等15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及相关县国有林场〕

5-7 生态景观示范林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合计

2021—2025

2026—2030

总计

8000

8000

1

宝坪镇

350

350

2

凤鸣镇

320

320

3

故陵镇

190

190

4

红狮镇

761

761

5

龙洞镇

802

802

6

南溪镇

97

97

7

普安乡

209

209

8

栖霞镇

361

361

9

青龙街道

1034

1034

10

双江街道

613

613

11

新津乡

2193

2193

12

龙角镇

200

200

13

云阳镇

243

243


14

黄石镇

627

627


2. 地类选择。

选择有林地、竹林地、城镇建成区滩涂地和其他可绿化地块的宜林地等,通过多树种立体配置,提升生态景观,增加森林季相变化观赏性。

3. 树种选择。

主要围绕体现森林季相变化、提升森林景观价值、增加生态效益等进行树种选择与配置,规划拟选树种黄栌、黄葛树、桢楠、樱花、红枫、黄连木、枫香、含笑、银杏、玉兰、鹅掌楸、紫荆、紫薇、复羽叶栾树、蓝花楹等。灌木、草本植物选择具开花、结果植物为主。

4. 营造林方式。

采用新造、改造两种方式营造景观林。一是对规划实施景观示范林建设的有林地、竹林地进行林相改造,主要方式是进行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的树种更换,对非目的树种进行砍伐,满足不同空间、不同立地条件下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需求;二是对宜林地进行精心规划设计,科学选择具有树形美观、枝叶花观赏价值高的树种营造乔、灌、草立体感强的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景观示范林,实现地带性森林季相变化景观特色与江河两岸江城江镇江村的和谐统一。

5. 主要技术措施。

按照《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等规程规定,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年度营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或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

6. 示范点(带)建设。

重点打造以彩色森林景观为主,集旅游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一体的休闲景观园、带。树种配置以彩叶植物为主,配合少量开花植物,形成花、叶景观相结合的七彩森林景观园、带,苗木规格建议采用米径3厘米以上的大苗,地点主要围绕长江干流景观廊道两岸重要节点及滨江亲水岸线进行打造,如新津文峰塔黄栌景观示范园,滨江公园景观林带、云阳镇至青龙滨江景观林示范带等。

5.2.2森林抚育。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25.38万亩,主要布局在长江林场、四十八槽林场、龙角镇、盘龙街道、青龙街道、云阳镇、栖霞镇等31个乡镇(街道)、林场。〔牵头部门:县林业局,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5-8 森林抚育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林场)

合计

2021—2025

2026—2030

总计

253800

103500

150300

1

巴阳镇

3860

3860

2

宝坪镇

8150

4000

4150

3

凤鸣镇

7671

3613

4058

4

高阳镇

17062

4000

13062

5

故陵镇

20092

4000

16092

6

红狮镇

1976

1976

7

黄石镇

8898

4000

4898

8

江口镇

6644

3000

3644

9

龙洞镇

11622

3000

8622

10

龙角镇

18148

3000

15148

11

南溪镇

19971

4000

15971

12

泥溪镇

1076

1076

13

盘龙街道

9683

3000

6683

14

平安镇

2453

2453

15

普安乡

4940

3000

1940

16

栖霞镇

9571

4000

5571

17

青龙街道

3163

3163

18

渠马镇

5610

3000

2610

19

人和街道

5289

3000

2289

20

双江街道

1197

1197

21

双龙镇

194

194

22

水口镇

19

19

23

外郎乡

5097

2000

3097

24

新津乡

4548

3000

1548

25

堰坪镇

1450

1450

26

养鹿镇

5515

3000

2515

27

云安镇

8377

4000

4377

28

云阳镇

10392

3000

7392

29

四十八槽林场

4317

4317

30

江南林场

181

181

31

长江林场

46635

20000

26635

2. 抚育对象。

选择郁闭度0.7以上的幼、中龄林,对林木生长差、目标树生长受到影响的地块,通过抚育采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而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提升林分质量,重点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与除治地块和柏木叶蜂防治实施森林抚育。

3. 抚育方式。

采用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等方式对林分进行抚育间伐,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林相整齐有层次。若因松材线虫和柏木叶蜂除治伐后出现大的天窗,应在当年造林季节选择针、阔叶树种进行补植,形成混交林。鼓励国有林场对林区景点、康养休憩区域实施森林抚育时,结合打造森林景观,对中龄林、近成林可试验性实施带状、块状采伐,补植景观树种形成混交林,达到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景观。在选择目标树可以根据不同的森林情况灵活掌握,要充分考虑生态景观、珍贵大径材培育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选取目标树。

4. 补植地块及树种选择。

补植是在郁闭度低的林分,配置在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在林冠下或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是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一种抚育方式。用材林选择材质好、生长快、经济价值高乡土树种为主,生态林选择大径材、寿命长兼以彩叶、观花兼顾的乡土珍贵树种进行补植。

5. 技术措施。

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等规程规定,编制年度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说明书(或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

5.2.3低效林改造。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1.0万亩,主要布局在栖霞镇、江口镇、云阳镇、人和街道、巴阳镇、青龙街道等26个乡镇(街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实施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5-9 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合计

2021—2025

2026—2030

总计

10000

10000

1

巴阳镇

719

719

2

宝坪镇

533

533

3

凤鸣镇

237

237

4

故陵镇

218

218

5

红狮镇

1184

1184

6

黄石镇

7

7

7

江口镇

192

192

8

龙洞镇

611

611

9

龙角镇

788

788

10

南溪镇

209

209

11

泥溪镇

10

10

12

盘龙街道

225

225

13

平安镇

1127

1127

14

普安乡

554

554

15

栖霞镇

300

300

16

青龙街道

44

44

17

渠马镇

7

7

18

人和街道

151

151

19

双龙镇

21

21

20

水口镇

20

20

21

外郎乡

21

21

22

新津乡

1210

1210

23

堰坪镇

5

5

24

养鹿镇

47

47

25

云安镇

53

53

26

云阳镇

1511

1511

2. 改造对象。

一是由于树种或种源选择不当,未能做到适地适树或其他经营管理措施不当,造成林木生长衰退、地力退化、功能与效益低下,无培育前途,生态效益或生物量(林产品产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经营水平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二是由于树种、立地条件因素,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指标的经济林。

三是由于品种老化或品种质量差,需对现有品种进行优化的经济林林分。

四是由于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产量低下的经济林林分。

3. 改造方式。

一是对有目标树种天然更新幼树幼苗的林分,主要为生态地位重要、立地条件差的退化次生林可实施封育改造。

二是对郁闭度低于0.4的低效林可实施补植改造。

三是对轻度退化次生林、经营不当人工林和严重受害人工林实施间伐改造。

四是对重度退化次生林和严重受害人工林可实施调整树种改造。

五是对严重受害人工林可实施更替改造,更换树种造林。

六是由于树种、立地条件因素,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指标的经济林,可实施树种更换、高接换优、品种改良、农林复合经营,提高单位面积经济价值。

七是由于品种老化或品种质量差,需对现有品种进行优化的经济林林分,可实施高接换种。

八是由于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产量低下的经济林林分,可实施修枝、除草、施肥、灌溉等技术措施,促进经济林木复壮高产,持续保持适宜管理技术水平。

4. 改造树种。

生态林改造树种尽量优先选用乡土珍贵树种香樟、桢楠、水杉等,彩叶树种红枫、黄连木、枫香、黄栌、鹅掌楸、槭树等。

经济林改造树种尽量选用产量高、质量优、效益高,并通过我市审(认)定的优良品种。

5. 主要技术措施。

按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等规程规定,编制年度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说明书(或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

5.2.4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

1. 建设任务与布局。

建设任务0.22万亩,主要布局水口森林数智小镇、人和工业园区、黄岭工业园区等,涉及水口镇、黄石镇、青龙街道、双江街道、人和街道。〔牵头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10 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建设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合计

2021—2025

2026—2030

总计

2200

2200

1

水口镇

1000

1000

2

黄石镇

305

305


3

人和街道

64

64


4

青龙街道

191

191


5

双江街道

640

640

2. 重点绿化美化区域。

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交通码头(港口)的荒裸地、拆迁留下的零星空地、道路及斑块节点空地、需破硬复绿空地、插花隙地等地块,以现有森林资源为基础,乔灌草结合,生态与景观融合,建设以丰富景观、美化环境、创造宜居城市为主导功能的景观生态林,同时满足休闲健身、科普教育的社会需求。

3. 选择绿化美化树种。

绿化乔木树种参考选择黄葛树、桢楠、樱花、香樟、水杉、红枫、玉兰、樱花、紫荆、紫薇、栾树、红梅、女贞、蓝花楹、桂花等景观彩色花叶树种,灌木及草本绿化因地制宜选择观赏价值高的树种(品种)。

5.3综合效益提升。

5.3.1增加岸线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在长江两岸重要生态屏障区,落实具体优化营造林方式,采取生态经济效益兼具的复合经营,形成稳定、健康的林草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千里林带在江河生态修复中降水拦蓄、污水净化、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系统性作用和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大气、丰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综合屏障功能。〔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

5.3.2丰富两岸生态景观,提高生态景观品位。

    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有较高季相变化的树种开展营造林措施,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建设一定规模成型的风景林带、旅游林带、经济林带,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开拓新路径。〔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

    5.3.3实施系统综合治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土地利用、生态修复保护和乡村规划建设,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推进沿江城镇坡地绿化和公园建设,实施农田林网和“四旁”绿化;科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引导发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花卉苗木、乡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

5.4着力加强生态保护。

5.4.1加强林草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分级和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公益林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益林监管;全面保护天然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矿产资源开发有序退出机制,加强自然山体的保护与管控。探索古树名木保护体制机制,做好松材线虫病、柏木叶蜂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抓好森林火险、重大有害生物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5.4.2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突出对现有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保持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治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遏制天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加大对山体、河谷、半岛等近湿地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确保湿地及周边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

5.4.3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完善管护设施和管理机构,提高监管能力。开展自然保护地动态监测、生态环境监察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等工作,开展长江两岸云阳段林业资源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建立林业物种资源数据库。〔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5.4.4加强林业执法监管。

完善林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草原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推进执法机制创新。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林草资源损害、生态价值损失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5着力强化民生保障。

针对长江两岸城镇聚集,人口稠密,生态承载超负荷,坡耕地水土流失较重等实际问题,引导居住在生态脆弱地区的原住居民实施生态搬迁,加大生态搬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供给。实施退耕还林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大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劳动力不断向二三产业转移。推动农村“三变”改革,探索生态补偿改革试点机制与体制,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增加农民生态林财产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6章 年度安排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规划期为2021—2030年,建设总任务40.03万亩。分为两个阶段,2021—2025年为攻坚阶段,建设任务25万亩;2026—2030年为巩固阶段,建设任务15.03万亩。

6.1年度任务安排。

6.1.1 “十四五”攻坚阶段(2021—2025年)。

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25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12.6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2.37万亩,各年度任务安排计划如下:

2021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3.57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1.40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0.6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20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0.5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1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17万亩(景观示范林建设0.30万亩,森林抚育1.83万亩,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4万亩)。

2022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5.25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2.68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1.3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58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0.2万亩,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0.2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4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57万亩(景观示范林建设0.10万亩,森林抚育2.12万亩,低效林改造0.27万亩,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8万亩)。

2023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6.15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2.95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1.5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65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0.20万亩,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0.2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4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3.20万亩(景观示范林建设0.40万亩,森林抚育2.40万亩,低效林改造0.30万亩,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10万亩)。

2024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5.48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3.05万亩(退耕还林0.30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1.4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65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0.10万亩,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0.2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4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43万亩(森林抚育2.20万亩,低效林改造0.23万亩)。

2025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4.55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2.55万亩(退耕还林0.30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1.4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45万亩,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0.20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2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00万亩(森林抚育1.80万亩,低效林改造0.20万亩)。

6.1.2“十五五”巩固阶段(2026—2030年)。

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15.03万亩,全部为森林质量提升中的森林抚育任务,各年度任务计划分别为:2026—2029年每年3.00万亩,20303.03万亩。

6-1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安排表

单位:万亩

年度任务

合计

森林数量提升

森林质量提升

小计

退耕还林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

农村“四旁”植树

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

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

小计

景观示范林建设

森林抚育

低效林改造

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

总任务

40.03

12.63

0.6

6.2

2.53

1

0.8

1.5

27.40

0.8

25.38

1

0.22

十四五期间攻坚阶段

25.00

12.63

0.6

6.2

2.53

1

0.8

1.5

12.37

0.8

10.35

1

0.22

0.22

3.57

1.40

0.6

0.2

0.5

0.1

2.17

0.3

1.83

0.04

0.02

5.25

2.68

1.30

0.58

0.20

0.20

0.40

2.57

0.10

2.12

0.27

0.08

0.10

6.15

2.95

1.5

0.65

0.2

0.2

0.4

3.20

0.4

2.4

0.3

0.1

0.1

5.48

3.05

0.3

1.4

0.65

0.1

0.2

0.4

2.43

2.2

0.23

4.55

2.55

0.3

1.4

0.45

0.20

0.20

2.00

1.80

0.20

十五五期间巩固阶段

15.03

15.03

15.03

3.00

3.00

3.00

3

3

3

3

3

3

3

3

3

3.03

3.03

3.03

6.2年度进度安排。

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当年6月前,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年度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编制,报县政府审批。

营造林施工准备:当年7—9月,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组织招投标、确定专业合作社、专业造林队伍,签订营造林施工合同等。

营造林施工:当年10—12月,先整地后栽植,确保当年任务在当年12月前完成(制度完善、条件成熟的乡镇可提前规划,提前在任务当年春季实施造林)。

乡镇(街道)、林场自查:次年1月由项目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完工自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交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

县级验收:次年2—3月,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县级验收,验收结果作为项目补助兑现的依据。


7章 投资估算


7.1投资估算。

7.1.1估算依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1088号);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0号);

3. 《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林规发〔2016〕);

4.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

5.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201423号);

6. 《造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707—2017);

7.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渝林造〔201319号);

8. 云阳县本地用工单价、苗木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概算补助标准。

7.1.2估算标准

(1)直接投资。

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投资估算3000元,其中:种苗造林及补植管护费1800元/亩,退耕还林国家直补农户资金1200元/亩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新造每亩投资估算2200元,改造每亩投资估算1500元。

农村“四旁”植树:每亩投资估算4000元;

疏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营造林:每亩投资估算800元;

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每亩投资估算800元;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每亩投资估算1000元;

景观示范林建设:每亩投资估算5800元;

森林抚育:每亩投资估算1000元;

低效林改造:每亩投资估算1000元;

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每亩投资估算5800元。

(2)间接投资。

方案编制费:直接投资的0.5%计算

勘察设计费:直接投资的3%计算

招投标费:直接投资的0.2%计算;

工程监理费:直接投资的1%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直接投资的0.8%计算;

检查验收费:直接投资的1.5%计算。

(3)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和的3%计算

7.1.3投资补助标准。

新一轮退耕还林(共五年):国家补助1600元/亩,市级奖补400元/亩,上级补助资金合计2000元/亩;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市级奖补600元/亩,县级资金补助山地高效农业新造1600元/亩、改造900元/亩;

农村“四旁”植树国家补助300元/亩,市级奖补300元/亩,县级资金安排1200元/亩,共1800元/亩;

疏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营造林:国家补助600元/亩,市级奖补200元/亩,共800元/亩;

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国家补助600元/亩,市级奖补200元/亩,共800元/亩;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国家补助100元/亩市级奖补200元/亩,共300元/

景观示范林建设:市级奖补2000元/亩,县级资金安排2500元/亩,共4500元/亩;

森林抚育:国家奖补200元/亩,市级奖400元/亩县级资金安排200元/亩,800元/亩;

低效林改造:国家奖补600元/亩,市级奖补400元/亩1000元/亩

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市级奖补2000元/亩

7.2投资结果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65876.92万元,其中森林数量提升30283.5万元,森林质量提升35593.42万元。

按项目类别分:森林数量提升中退耕还林1983.78万元,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13906.30万元,农村“四旁”植树11153.25万元,疏林地及未成林地造林881.68万元,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705.34万元,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1653.15万元。森林质量提升中景观示范林建设5113.74万元,森林抚育27971.30万元,低效林改造1102.10万元,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1406.28万元

按投资结构分:项目总投资65876.92万元,其中直接投资59774.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74%;方案编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检查验收、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间接费用投资4184.18万元,占总投资的6.35%;项目基本预备费1918.74万元,占总投资的2.91%。详见附件7。

7.3资金来源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65876.9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86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09%;市级奖补资金17971万元,占总投资的27.28%;县级资金19010万元,占总投资的28.86%;社会投入20270.92万元,占总投资的30.77%



8章 效益分析


8.1生态效益

8.1.1提高森林覆盖率。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021—2030年)规划建设项目将新增森林数量12.63万亩,预计到2030年,项目区范围提高森林覆盖率12.32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提升森林质量27.40万亩,对提高项目区涵养水源,有效缓解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程度,治理水土流失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新增林地可增加土壤肥力,从而达到调节大气、净化空气、固碳、增加地表植被盖度、提高土地生产力的效果;还有助于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8.1.2涵蓄水源、保持水土。

森林是土壤的绿色保护伞,把地面径流转为地下径流,减慢了径流速度,因此在雨季可以大量储蓄水分,减缓洪水流量;干旱季节又可补充河水流量,减轻或防止旱灾。森林对降雨的截留,大大减轻了雨滴对土壤表面的重力冲击。森林把地面径流转为地下径流,可以防止土壤流失。树根深而交错盘结,固土能力强,可以防止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的发生。

据资料表明,每公顷森林每年可持水量达2000立方米,减少水土流失240吨,12.63万亩(约8420公顷)森林理论上每年可有效蓄水1684万立方米,可减少水土流失202.08万吨。

8.1.3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依靠生态系统净化空气、水,并充腴土壤。随着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程度上改善生态环境,使云阳的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为生物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栖息场所,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呈现一派鸟语花香、生机盎然的景象。

8.1.4调节气候。

森林对于调节气候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森林庞大起伏的树冠,拦阻了太阳辐射带来的光和热,大约有20%—25%的热量被反射回空中,约35%的热量被树冠吸收,树木本身旺盛的蒸腾作用也消耗了大量的热能,所以森林环境可以改变局部地区的小气候。据测定,夏天有林荫的地方要比空旷地气温低3—5度,而在冬季,有林地区要比无林地区的气温高出2—4度。

8.1.5净化空气。

森林生态系统净化环境功能主要表现在吸收污染物、阻滞粉尘、杀灭病菌、降低噪声、提供负离子等,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公顷森林每年可释放氧气2.025吨,吸收二氧化碳2.805吨,吸尘9.75吨,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释放氧气1.705万吨,吸收二氧化碳2.362万吨,吸尘8.210万吨。

8.2经济效益。

8.2.1优化产业结构,助推乡村振兴

本项目将实施退耕还林0.6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6.2万亩。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粮经结构,培育和壮大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规模化、基地化、专业化、产销一体化的新型产业结构,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生态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更牢固,加快推动项目区乡村振兴。

8.2.2壮大生态旅游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通过景观示范林建设、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提升云阳“一江四河”两岸森林景观品质、林分质量,增加旅游靓点、森林蓄积、木材储备价值壮大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云阳旅游产业成倍增长。随着云阳旅游业的发展壮大,带动第一、第二产业联动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8.2.3间接经济效益。

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节约经济效益上。一是节约自然灾害防治费用,规划实施后,全县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大气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等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可以有效防止洪涝灾害、滑坡及山石塌方等自然灾害;二是节约健康治疗费用,规划实施后,森林生态系统的保健疗养功能得到全面增强,人们的身体更加健康,将有效减少住院看病支出和社会保险支出等。

8.3社会效益。

8.3.1美化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

本项目将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库区旅游观光,开展农村“四旁”植树、景观示范林等建设,实施后,将形成以森林组团和生态廊道为主的森林网络系统,建成一批特色经济林、景观示范林,确定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美化城乡面貌的同时,改善人居环境。

8.3.2提高公众意识,传播生态文明。

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加大公众对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必要性、迫切性的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认知,唤起公众全民参与保护长江的意识与激情,投工投劳到项目建设中。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景观、生态产业、生态防护为重点,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引导人们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森林、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加快推进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步伐。

8.3.3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

本项目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部分农户退耕还林后停止耕种,腾出劳力从事副业生产等多种经营和外出务工。同时,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力从事苗木培育、植树造林、抚育管理等生产活动,为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按照每10亩增加一个就业人数计算,可增加就业人数4万余人


9章 保障措施


9.1加强组织领导。

把“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纳入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压实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业主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到”乡镇(街道)、林场,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9.2落实用地和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和重庆市支持,进一步优化长江两岸基本农田布局,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植树造林空间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园区绿化用地和农村“四旁”土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适地适树种植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果林,切实破解生态修复任务重与绿色生态廊道空间不足的用地矛盾。

积极争取国家三峡后续、天然林保护等重点项目支持,除市财政奖补资金外,县级财政要统筹使用生态转移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等确保“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9.3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政策制度,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广营造林栽培、特色经济林复合经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科技新技术运用,筛选出一批适宜不同区域的营造林技术模式。加大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柏木叶蜂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森林旅游康养等实用技术运用。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做好种苗生产和调剂,严格使用良种壮苗,良种造林,实行种苗管理“一签两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主管部门要选派农林科技人才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指导,加强种植技术、良种选育、科研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

9.4强化机制创新。

建立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赎买租赁等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将长江两岸和深度贫困乡镇符合条件的造林地优先纳入林票交易,切实增加林农收入。逐步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约束征占用林地的行为,增强集约使用土地意识。积极稳妥开展“三变”改革,建立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探索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方式,建立公司连接农民的利益机制,形成长效运行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生态区位重要、脆弱敏感地区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试点。

9.5推行项目监理制度。

推广实行项目“监理制”,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理,是提高造林质量,实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必要保障,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达到项目建设绩效。

9.6加强考核与宣传。

加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作考核,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深入宣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努力营造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9.7严格检查验收。

实行平时检查、年度验收、成效核查的检查验收制度。平时检查:项目牵头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的工作进展、责任落实、信息报送、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建设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报。

年度验收:各建设单位依据年度任务计划和实施方案,自行组织自查验收,并申请县级部门开展县级核查验收,其中退耕还林、农村“四旁”植树、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宜林地造林及灌木林地培育、景观示范林建设、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由县林业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县级验收,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由县农业农村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县级验收,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县级验收。年度验收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

成效核查:市林业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组织对新造林和补植完成三个生长周期后工程营造林保存、管护、成效等情况进行核查。

9.8绩效评价。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年度建设实行百分制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林场在自查的基础上,于次年3月底前对照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于4月底前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乡镇(街道)、林场的抽查。县林业局根据抽查结果,结合平时检查对各乡镇(街道)、林场进行综合打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各地类统计表(三调地类)

      2.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各地类统计表(森林资源“一张图”地类)

      3.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三调与森林资源“一张图”重叠后各地类统计表

     4.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三调与森林资源“一张图”重叠后各地类统计表(不含永久基本农田)

     5.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统计汇总表

      6.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安排表

     7.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8.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图

          9. 云阳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任务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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