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府人〔2019〕16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大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9年4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
李大武任云阳县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刘明、魏敏任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刘贵、潘朝建任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
免去:
吴晓的云阳县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刘明的云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魏敏的云阳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熊德权的云阳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谭顺平的云阳县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杨宗明的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邓绪林的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兼)职务。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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