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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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郑万铁路重庆段(云阳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

公告

云阳府发〔2019〕 12 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郑万铁路重庆段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管理单位埋设相应标桩界碑。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云阳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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