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前两个财务年度按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100%予以财政奖励;后三个财务年度按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财政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贷款贴息。“两免”是指生产型企业从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企业;“三减半”是指生产型企业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的第三年开始享受的财税优惠政策,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减半返还给企业。具体申报条件欢迎咨询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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