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稳定工作”包含四类情形:1. 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云阳县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 在本县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本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 在县城区域退休的人员;4. 县城区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均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