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现以下七种行为之一的,会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记入信用档案且5年内不得申请:1. 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2. 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3. 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4.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以上的;5.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6. 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7.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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