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对我县救助对象按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一)重点救助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
第一类: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
第二类: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确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对不属于上述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其他救助对象,仍按既往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救助。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