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根据其纪念意义、建设规模、保护状况等可分别确定为:
(一)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