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企业法人单位。
二、需提供资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3.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4.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5.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6.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7.企业照片:①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②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③用于现场定位的手机地图软件截图;
8.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加盖企业、经信委和统计局公章的重庆市企业升规说明;
10.分别加盖公章的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管工业部门及园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承诺书;
11.工业企业原材料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和现金流原件送统计局核实后留复印件存档;
12.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诚信承诺规定明细表。
备注:上述所有材料都要加盖企业鲜章
三、申报时间:
前一年10月之后成立的新企业,2月-11月每月20日之前申报;
前一年10月之前成立的企业,每年10月上旬或12月上旬申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