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申请: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所在地、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在重庆市、四川省内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向重庆市、四川省内的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申请地法律援助机构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转交有权承办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2.网上申请:通过登录“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搜索“提供法律援助”,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请;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可以通过办案机关或者监管场所将法律援助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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