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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