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未欠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三项要求之外,无任何附加条件。
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未欠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上述条件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其他附加条件。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取消了证明材料、60日申领期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先行参加培训,也不得要求提供失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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