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发展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发展事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持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与我县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实现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在执行相应法规、制定政策、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力量作用,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实现男女两性更加公平、更为和谐的发展。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关注妇女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妇女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全县妇女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促进妇女踊跃参与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让广大妇女更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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