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云阳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将《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一体三化三优”新时代教育强县建设,持续开展教育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精细化开展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我县教育收费实际,特制定《云阳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3〕29号)等相关文件。
三、《办法》主要内容及特点
拟定的《云阳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共六章,二十六条,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将原涉及收费的文件规定进行梳理整合,主要涉及代收费的点心费、课本费;服务性收费的课后延时费、自费伙食费、公寓水电气费、证卡工本费;其他收费的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研学旅行费、军训费、班费、保险费、学生体检费。将现行涉及学生的收费规定(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拟定在该文件当中,便于学校查找和高效执行。
二是拟定该制度是教委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本级内控制度的具体举措。
四、《办法》中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定义
学校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五、针对《办法》进行问答式解读
问1.我县民办学校如何执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
答:本《办法》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问2:我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我县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实行两个原则:一是必须严格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二是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问3:如何强化对学校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的监管?
答:《办法》对强化收费行为监管作了明确要求:学校要在校园醒目的位置处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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