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1 批 2018 年 7 月 11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办理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8-0711-001 |
投诉云江大道320号门市《欣源土菜馆》、322号《小君肝串串香》、330号《满福轩》、332号《东发大酒楼》、334号《地道老火锅》1.没安装正规的抽油烟机及设施;2.所有的油水、油污和杂物倒入阴沟里面,把雨水阻塞,住户受到影响;3.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畅通;4.334号《地道老火锅》在消防通道上乱搭乱建工棚,居民水表被遮住,无法抄表。要求处理解决。 |
青龙街道 |
气 |
城管局 |
7月14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反映内容属实。经核查,涉及5家经营店无正规油烟机,油水及杂物乱倾倒。 |
属实 |
一是县城管局积极联系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实行现场办公,整改落实群众举报反映环境问题;二是对5家烧烤店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对经营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成油水分离器;三是要求5家经营户对阴沟里的油水、杂物自行进行清理;四是县城管局将对此环保件进行跟踪督办。 |
责令整改 |
规划局 |
7月12日.上午,我局与青龙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云江大道324号(小君肝串串香) 330号(满福轩)、 334号(地道老火锅)门市后侧搭建钢棚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我局已对该处3家违规搭建钢棚的商户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
责令拆除 | |||||
环保局 |
投诉人反映的云江大道320号至334号共涉及餐馆5家,分别是欣源土菜馆、小君肝串串香、满福轩、东发大酒楼、地道老火锅。 上述5家餐馆位于商住综合楼,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层相邻,无公共烟道,但自建有专用烟道,配套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导排至地下市政管网,地道老火锅是2016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前开设的,;其余4家餐馆是2016年1月1日后开设的。 |
属实 |
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综合整治工作组,全面协调解决该处餐饮集中区的环境问题。一是成立张家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解决排油烟的公共烟道的方案;二是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
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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