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政策来源:《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办理期限:2021年1月起。
办理要件:参与云阳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根据项目金额大小编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评审时,按企业类型享受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财政局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楼,023-551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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