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培育。对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2%的比例,择优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对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企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企业贷款已支付利息50%的比例,择优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对集成电路相关装备、材料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企业贷款已支付利息50%的比例,择优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政策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5〕2号)
办理期限:2025年2月起。
办理要件:按照市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提供实际到位资金证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证明、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清单等申报资料。
办理流程:(1)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zxzjsb.jjxxw.cq.gov.cn/)进行线上提交申报资料;(2)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开展真实性审核,出具真实性审查意见书,上报市经济信息委;(3)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支持项目公示;(4)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下达支持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5)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祎,023-5512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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