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机构创建。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给予最高2000万元/年研发补助。对获得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年研发补助。对新认定或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
政策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5〕2号)
办理期限:2025年2月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聂艮青,023-5512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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