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申请贷款的,按季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贷款,原则上不予贴息。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1号)
办理期限:暂无。
办理要件: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办理流程:(1)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申请。(2)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对象、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或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及时将补贴划入市场主体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指导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燿希,023-5512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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