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两重”项目建设。支持将“两重”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清单或市级重点项目用地清单,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国家予以保障,不能纳入的由市级统筹安排计划指标。
政策来源:按现行计划管理要求,计划指标跟随项目走,符合计划管理要求的项目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办理期限:长期。
办理要件:农用地转用报件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1)用地单位备齐农用地转用报件材料申报,(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初审通过并代县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3)县政府签发农用地转用方案,(4)报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5)安排计划指标。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尹闯,023-5516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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