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枢纽港产业园物流市场主体。支持重庆市内注册的现代物流企业(含运输、仓储、装卸搬运、货运代理、多式联运、流通包装)在渝设立总部,且2024年全年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下同)不低于20亿元。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奖励,自2025年1月1起首次达成以下目标的:1.纳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名录;2.纳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4A级、5A级物流企业和4星级、5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名录;3.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纳入支持范围。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修订)》(渝口岸物流发﹝2025﹞8号)。
办理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一)申请函。(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重庆市企业信用查询报告(可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大厅查询并打印)。(四)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可向辖区税务部门申请查询)。(五)申请4A级、5A级物流企业和4星级、5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奖励的需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布的证书。(六)申请物流企业总部结算奖励的需附2024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申请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奖励的需附区县、开发区口岸物流牵头部门的证明。(八)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制成PDF扫描件。
办理流程:线上申报。将申报材料PDF版本通过外网邮箱报送(邮箱地址:szfkawlbcyc@163.com)。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商务委外经外贸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婵,15215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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