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给予500元定额补贴。每交售一辆旧车限补贴一辆新车,同一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补贴3辆新车。
政策来源:《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5〕28号)
办理期限:2025年1月24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办理要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购买新车的销售企业所属区县、车架号、品牌、产品合格证明和CCC认证信息、购买新车的蓄电池类型信息(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二选一)、购买新车的车牌号码照片、旧车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上传交售旧车的回收证明原件照片、旧车未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上传书面承诺原件照片和交售旧车的回收证明原件照片、交售旧车的蓄电池类型信息(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二选一)、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面照片。
办理流程:(1)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2)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审核;(3)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4)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商务委应急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梅波,023-5512838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