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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政策(共18条)
日期:2023-09-07 字体:【


     1. 支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建设

政策内容: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重点行业通过绿色技改率先达标,对技改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2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对打造节能降碳综合服务、绿色低碳能力提升示范等重点平台的,市、区县联动给予支持。获批市级相关示范的企业由所在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政策来源:《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38号)。

办理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备软硬件的投资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1)每年4—5月(通常),企业向县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资料,(2)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开展真实性审核,出具真实性审查意见书,上报市经济信息委;(3)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支持项目公示;(4)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下达支持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5)县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能源生态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川,023-55128382

2.支持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建设和数字化转型

政策内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5G+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创新载体等建设,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2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新模式应用、物联网等项目建设,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服务商推动企业“上云”、支持企业创建全球“灯塔工厂”等,对单个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市、区县联动支持产业链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举办数字化转型促进活动的单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市级试点示范项目由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政策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38号)。

办理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按照市级专项资金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设备软硬件的投资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1)每年4—5月(通常),企业向县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资料,(2)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开展真实性审核,出具真实性审查意见书,上报市经济信息委;(3)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支持项目公示;(4)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下达支持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5)县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祎,023-55128383

3.重庆银行“专精特新”信用贷

政策内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最高1000万元,市“隐形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分别最高7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1〕7号)。

办理期限:暂无。

办理要件:重庆银行“专精特新”信用贷业务申请表。

办理流程:(1)企业将申报表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委;(2)县经济信息委推荐并向重庆银行提交“专精特新”信用贷业务审批表;(3)重庆银行调查审批;(4)重庆银行批贷。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烈广,023-55128332。

4.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

政策内容:上年度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对新成功创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依法纳税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并对年度内辖区税收首次突破20万元的企业,按照当年县级留存部分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1)企业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申报;(2)市级拨付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3)县统计局提供首次升规工业企业名单,县税务局筛选出年度内辖区税收首次突破20万元的工业企业;(4)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云阳县税务局审核;(5)县政府审定;(6)发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滔,023-55128717;孙安军,023-55335909。

5.工业企业两化融合配套奖励

政策内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首次纳入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需企业申报,由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执行。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工业信息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连花,023-55128750;孙安军,023-55335909。

6.支持工业企业上市财政奖补

政策内容:在我县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的上市和挂牌的制造业企业,享受相应额度奖补。

政策来源:《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云千亿工业组发〔2020〕1号),《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需企业申报,由县经济信息委根据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提供企业名单执行。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银行科,县财政局企业科,县经济信息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欣,023-55186871;杨山贵,023-55166020;黄烈广,15730195827。

7.工业企业引进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奖励

政策内容:云阳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对单个工业企业引进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首次达到30人、50人、100人且交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每达到一个标准实行差额补足。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云阳县工业企业引进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一次性奖励花名册。

办理流程:(1)企业报送花名册(一式两份)至县经济信息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2)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云阳县税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3)县政府审定;(4)发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鲁美玲,023-55128867;孙安军,023-55335909。

8.制造业企业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生产经营正常、依法纳税,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本县登记注册一年及以上,且进入中小企业项目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制造业企业;可享受贷款贴息,同一企业累计享受贴息不超过3年,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要件:云阳县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兑现表,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每月利息支付凭证,企业及法人征信证明,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1)县经济信息委主动联系满足条件企业;(2)企业提交办理要件;(3)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云阳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4)发放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滔023-55128717;孙安军,023-55335909。

9.“个转企”税收奖励

政策内容:本县制造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创办的工业企业,按上年度入库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50%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需企业申报,根据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工业企业名单执行。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良树,023-55166702。

10.工业企业梯度成长奖励

政策内容:上年度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且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当年入库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分别给予20%、15%、10%、7%、5%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需企业申报,由县经济信息委每年6月及时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提供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单执行。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滔,023-55128717。

11.工业企业税收贡献奖励

政策内容:对上年在本县实缴税金(扣除退税)首次超过一定金额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金额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要件:近5年纳税凭证。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1)县经济信息委主动联系满足条件企业;(2)企业提交近5年纳税凭证;(3)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云阳县税务局审核;(4)县政府审定;(5)发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滔,023-55128717;孙安军,023-55335909。

1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政策内容:全县所有制造业企业,实施设备投入大于200万元的技改扩能、节能降耗、智能化改造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按照不高于设备投资额的5%给与补助,投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不同时享受国家、市其他投资类专项资金。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云阳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兑现表、项目投入设备的采购合同及票据。

办理流程:(1)企业报送办理要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至县经济信息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2)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审核;(3)县政府审定;(4)发放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旭,023-55128383;孙安军,023-55335909。

13.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奖励

政策内容:全县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成功创建1个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对成功创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需企业申报,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执行。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旭,023-55128383;孙安军,023-55335909。

14.工业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奖励

政策内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县内工业企业之间购买用于生产的配套工业产品100万元以上,给予购买方实际购买配套产品价值0.5%的奖励,每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集团内部企业或有股权交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在奖励范围。

政策来源:《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办理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云阳县工业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奖励资金兑现表,上一年度采购县内工业企业产品单位目录清单(含配套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购买数量、购买产品金额等),上一年度采购县内工业企业产品凭证统计表(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凭证编号、对应发票编号等)。

办理流程:(1)企业报送办理要件至县经济信息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2)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审核;(3)县政府审定;(4)发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经济信息委企业服务科(园区外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处或经发处(园区内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烈广,023-55128332;孙安军,023-55335909。

  1. 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政策内容: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

政策来源:《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渝府办发〔2023〕49号)。

办理期限: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

办理要件:云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兑现表。

办理流程:(1)乡镇(街道)指导企业填写贷款贴息兑现表;(2)县农业农村委收集后核实真实性;(3)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4)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伊婷,55188927。

  1.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及加速折旧

政策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来源:(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 年第 66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

办理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办理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留存备查资料: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政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1.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

政策内容:土地优惠政策、财税扶持政策等。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云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7〕131号)。

办理期限:达到履约条件即可随时申报。

办理要件:兑现政策申请、招商引资协议书、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装修合同、装修进度证明材料、进度图片、企业纳税证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出口退税企业证明、企业发票明细等(根据申请的优惠政策事项据实提供)。

办理流程:(1)投资企业根据履约情况向招引单位提出优惠政策书面申请;(2)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核定;(3)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提出优惠政策兑现建议;(4)县财政局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小华,15998930522。

  1. 云阳县县长质量管理奖

政策内容:一是县长质量奖是由县政府授予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最高荣誉奖,旨在树立质量典范,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广大企业更加重视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积极追求卓越绩效,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与方法,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质量强国、质量强县建设。二是县长质量奖评选的主办单位为云阳县人民政府,评选周期为2年,每次获奖企业(组织)总数不超过2个。当年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三是县长质量奖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向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奖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政策来源:《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县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阳府规〔2022〕5号)。

办理期限:2022年11月起。

办理要件:县长质量奖的评选对象为注册登记在云阳县的工业企业。企业申报县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安全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二是持续实施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三是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县同行业领先地位;四是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在国家、重庆市或云阳县监督抽查中,产品(服务)没有质量问题;五是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材料:县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县长质量奖的评选程序包括发布信息、企业申报、资料评审、企业答辩、现场评审、综合评选、征求意见、评选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县政府审批、颁奖表彰等十一个环节。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市场监管局质监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亮,5515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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